1. |
2012年12月,股东大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且公司连续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三年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 |
2. |
2012年7月获股东大会通过,天津市政府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水公司所属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和纪庄子再生水厂进行迁建,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建设资金为20.66亿元和2.6亿元。迁建完成后,污水处理厂规模将达到55万立方米每日,比之前增加了10万立方米/日,再生水厂生产规模为7万立方米/日,与之前相同,但用户增加了津南区供水区域用户。2014年1月,公司签订纪庄子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2014年污水处理服务单价1.77元/立方米,2015年服务单价1.76元/立方米,保底水量为处理规模的80%。2014年9月,新建污水处理厂(津沽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津沽污水处理厂)开始运行。 |
3. |
2017年7月26日公告,内蒙古招标责任有限公司发布的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及供水一体化PPP项目预成交结果公示,公司为预成交社会资本方,预成交价格约为7.8亿元。 |
4. |
污水处理业务方面,公司成功获得安徽省界首市污水处理PPP项目,分别与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签署第三方环境治理协议。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方面,公司中标天津市侯台风景区2号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2016年3月份,又成功中标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一期)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目前上述项目均顺利开展。 |
5. |
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主要分布在天津地区,业务经营模式为投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模式,与天津市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与服务范围内的用户签署《供冷供热合同》,按照上述协议向用户收取供冷,供热服务费。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25—30年。 |
6. |
2015年初河北省省长张庆伟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将深化与京津大气联防联控,争取国家设立京津冀环保生态基金,协商京津建立生态横向补偿制度,加快建设京津保生态过渡带。随着京津冀环保生态基金未来成立,区域内环保类上市公司发展前景广阔。 |
7. |
2016年9月8日晚间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7.33元/股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69.8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38亿元,拟用于投建多个污水处理项目及能源站项目等,旨在进一步扩大公司现有的水务业务规模及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规模。 |
8. |
2016年11月7日公告,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与新疆克拉玛依市建设局签订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简称“该PPP项目”)协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497,915,000元。同日,公司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就成立克拉玛依天创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签订合资协议。 |
9. |
2017年4月12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本公司中标临夏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PPP项目遴选社会资本方项目,该项目建设总处理规模为9万立方米/日,总投资约人民币2.2亿元,包括扩建处理规模7万立方米/日和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日。该项目是本公司又一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有助于本公司该类业务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加本公司收入和盈利。 |
10. |
2017年4月12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中标合肥于湾污水处理厂PPP 项目,该项目概算为人民币27,700 万元,采用BOT 模式,设计处理规模为5 万立方米/日,其中预处理、泥处理、辅助设施、出水设施及出水管按土建10 万立方米/日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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