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5年7月份,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承诺,从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如果公司股票发生异动将按相关规定从二级市场适时增持公司股票。 |
2. |
2015年5月,为了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2014年12月,公司拟以不超过2.5亿元收购江苏航科10%的股权并向江苏航科增资。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航科40%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
3. |
2015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城建集团自2014年7月7日至2015年1月7日通过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65.58万股,占总股本2.22%。增持后,城建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83亿股,占总股份54.6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城建集团近期无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4. |
2017年7月6日公告,公司发起设立北京城建兴润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兴润基金”)设立,将投资于北京市丰台区张仪村棚改项目。兴润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设立,规模4.3亿元,北京城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基金管理公司”)出资400万元,担任普通合伙人(简称GP),约占基金份额的1%;由浦发银行出资3.4亿元,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人(简称LP),约占基金份额的79%;由公司出资0.86亿元,担任有限合伙人(简称LP),占基金份额的20%。 |
5. |
公司具备多元化的土地拓展能力,除了市场“招拍挂”以外,还通过股权收购、合作开发、土地一二级开发联动等方式灵活地获取土地。2014年年报披露,公司成功摘得青岛李沧、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北京门头沟永定镇三个项目,取得了动感花园项目二级开发资格,总规划建筑面积为55.63万平方米。望坛项目被列为北京市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平各庄,马池口项目一级开发和雪花项目收储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
6. |
海梓府项目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81486平方米,规划地上建筑面积16.3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面积为14.66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为16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7144平方米。预计实现销售收入35.83亿元,净利润4.53亿元。上河湾项目项目总建设用地规模12.13万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24.2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3.04万平方米,千人指标配套建筑面积12130平方米。预计实现销售收入20.74亿元,净利润为2.38亿元。平各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项目总面积为40.9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6.17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44.89万平方米。项目利润为开发总成本的8%。此外,使用募集资金4亿补充流动资金。 |
7. |
第一大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是“中国企业500强”之一,“世界225家最大国际承包商”之一,在国内近30个省市承揽业务和项目,其中包括国家体育场、国家体育馆、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奥运村等41项奥运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国家大剧院、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银泰中心、国家博物馆等大型公共建筑,国内多个城市的地铁、高速公路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并在亚洲、欧洲等20多个国家承建了重点工程项目。 |
8. |
2017年8月10日公告,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湖州新奥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5,710.0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李秋根、陈永明,其中李秋根以3,140.50万元受让新奥特55%的股权,陈永明以2,569.50万元受让新奥特45%的股权。 |
9. |
2016年3月25日晚间发布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公司拟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此次优先股发行有利于公司减少外部负债规模,获得优先股股东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同时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将促进在建和拟建项目效益释放,进而带动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保持与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发展相匹配的运营资金,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通过偿还公司债务,将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水平。 |
10. |
2016年6月29日北京城建晚间公告称,公司参与认购中科曙光(603019)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完成。公司出资约1.4亿元认购了430.24万股中科曙光股票,锁定期自2016年6月28日至2017年6月27日。 |
11. |
2017年4月27日公告,公司收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世纪鸿城置业有限公司以32.6亿元竞得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塔营村1208-605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12. |
2017年5月26日公告,2017年5月25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中标延庆区康庄镇一二三街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纳入棚改范围后,政府将授权兴华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取得授权批复后,兴华公司将负责该项目拆迁、土地验收、安置房建设、回迁安置等相关工作。 |
13. |
2017年7月28日公告,根据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按每股股份人民币0.15元(含税)派发股息。锦州银行现总股本678161.57万股,公司持有锦州银行1.3亿股,占其总股本的1.917%,公司预计可收到分红款1950万元。 |
14. |
2017年8月15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公司的子公司北京首城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首城(天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36420万元的价格竞得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津武(挂)2016-03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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