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按照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顺序依次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IPO所募资总额,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单次回购股份不超公司总股本的2%。 |
2. |
2015年12月22日晚间公告,2015年10月26日至12月21日,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增持天孚通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17,097股, 占天孚通信总股本的5%,增持均价为每股96.19元。此次增持前,中融人寿不持有天孚通信股份。 |
3.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收盘价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股价稳定预案按照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顺序依次实施。 |
4. |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状况决定进行年度现金分红或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在当年度实现盈利的情况下,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按公司章程规定进行现金分红。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如公司利润分配当年无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发生,应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
5. |
2016年4月11日公司公告称,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
6. |
2016年6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
7. |
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设子公司名称为:高安天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准),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件;精密模具;精密五金件;精密注塑件;连接器等。 |
8. |
2016年7月27日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与深圳正唐共同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并购基金的名称为深圳天孚正唐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该并购基金将主要投资于光通信、大数据及工业物联网等行业。 |
9. |
2016年7月27日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50万元受让北京正唐所持有的深圳正唐35%的股权,深圳正唐为公司新设并购基金合作方,公司通过参股深圳正唐,可以更好的参与对未来并购基金的管理,同时扩大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
10. |
2016年8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武汉分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武汉和深圳设立分公司。其中,武汉分公司主营业务为:光电通信产品、陶瓷套管等特种陶瓷制品的销售及服务。深圳分公司主营业务为:光电通信产品、陶瓷套管等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销售及服务。 |
11. |
2016年9月1日公告,公司与广东永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永昶集团”)、日本Tsuois Mold株式会社(简称“TM公司”)于2016年9月1日签订了《关于光通信LENS业务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简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各方拟就光通信LENS业务结成全面、紧密、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展开务实合作。 |
12. |
2016年10月8日公告,依据公司与广东永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昶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永昶集团于2016年9月30日签订《投资协议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100万元与永昶集团共同投资设立苏州天孚精密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永昶集团以现金出资49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0%,天孚通信以现金出资21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 |
13. |
2017年1月25日公告,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1,800万元,用于建设高速光器件建设项目。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高速光器件建设项目。公司表示,此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目前主业开展,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将有效扩大并进一步向光器件产业链下游延伸。通过高速光器件建设项目有助于公司增强在光器件领域的竞争力,增强客户粘性,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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