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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加大公司煤炭在大准线、呼准线的发运量,将唐公塔集装站仓储、发运能力由年发运300万吨改造为年发运1000万吨,公司决定以唐公塔集装站现有实物资产2300万元及人民币现金10000万元,独资设立内蒙古伊泰铁东储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2300万元。经营范围为煤炭仓储、站台租赁、发运、煤炭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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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建设伊泰准(格尔)东(胜)铁路二期工程,该铁路正线全长65.5公里,铁路等级为单线(预留复线条件)电气化国铁1级,设计年输送能力近期3100万吨/年,远期6200万吨/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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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每股收益2.8900(元),每股净资产11.5400(元),净资产收益率25.0200%,营业收入7944431875.9800(元),同比增减30.894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4082125.02(元),同比增减12.1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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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人民币10元(含税);B股每股派0.146404美元(含税)。B股最后交易日:2009年3月31日;除息日:2009年4月1日;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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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所持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各9%,标的股权对应的资产价值分别为4028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伊泰京粤股权比例降至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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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生产量每吨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15元。根据公司上半年生产的实际情况,2009年下半年预计生产原煤1160万吨,预计影响公司2009年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