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控股股东高发控股、股东高发咨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15年1月20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茂树投资、银泰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弘盛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 |
公司主营汽车操纵控制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变速操纵器及软轴、电子油门踏板、汽车拉索、电磁风扇离合器四大类,为国内三十多家主机厂的一级供应商,主要客户涵盖乘用车、客车、货车领域的整车制造商,曾获得一汽大众、上海大众、宇通客车、苏州金龙、福田欧V、吉利集团、一汽客车等多家国内汽车制造商的A级供应商或优秀供应商评价。公司产品基本上属于非标产品,必须针对每款车型的不同结构和性能要求进行专项开发。 |
3. |
公司以募集资金11498.8万元投资变速操纵系统产品扩产项目,达产后,新增变速操纵器产能130万套/年,新增变速软轴235万根/年,预计可新增销售收入19396万元/年,新增净利润2295万元/年;以募集资金7063.2万元投资加速控制系统产品扩产项目,达产后,新增电子油门踏板产能100万套/年,新增电磁风扇离合器产能3万台/年,预计可新增销售收入12165万元/年,新增净利润为1636万元/年。 |
4. |
公司具备模具和部分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及制造能力,能够凭借对关键技术工艺的理解和经验,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对生产流程进行二次开发,并自主开发出成本较低、效率较高的专用生产设备。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为跨国零部件企业在国内成立的合资企业,这些公司产品的成本和售价一般较高。公司产品在主要技术指标方面已不逊于外资或合资品牌,且销售价格具有一定优势。 |
5. |
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检测等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实施了质量检验程序,为保证产品质量,以产品性能百分百符合客户要求为目标,引进了检测设备,并根据市场最新技术要求和产品实际情况自制了部分专用检测设备,建成了中国汽车技术中心-宁波汽车零部件检测中心合作实验室和国家塑料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汽车控制系统实验室。公司自主研发出全自动智能在线检测技术,该技术能自动在线检测产品的各项性能,具有不合格防错功能,提高产品成品率。 |
6.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部分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金额为上市之日起每12个月内使用不少于1000万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为上市之日起每12个月内不少于500万元。 |
7. |
2016年6月15日公告,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 31.99 元/股的价格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发行股份不超过2763.1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4亿元,根据预案,宁波高发拟将募投资金用于收购雪利曼电子 80%股权和雪利曼软件35.55%股权(1.58亿元);汽车电子换挡系统新建项目(2.39亿元);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1.48亿元);汽车虚拟仪表新建项目(1.56亿元);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新建项目(8300万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 |
8. |
2016年7月25日公告,近日,公司与中微小(成都)投资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印度中国工业园项目战略合作协议》。2016年1月,中微小(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境内项目投资主体,与印度古吉拉特邦政府代表签订《关于在古吉拉特邦建立中国工业园区的投资协议》,投资承建印度古吉拉特邦中国工业园项目(简称“中国工业园项目”)。中国工业园位于印度古吉拉特邦艾哈迈德巴德市,园区规划占地面积约5平方公里,包括加工制造工业园、仓储物流中心、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及配套服务中心四大板块。公司将在股权投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等方面参与并利用自身资源在市场推广、融资、招商等方面积极支持中国工业园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
9. |
该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伙伴,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合作。同时,本次战略合作将为公司打开国际市场奠定良好的基础,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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