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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华电工程,实际控制人华电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14年12月11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绵阳基金,深圳汇鑫,天津邦泰,安信乾宏,深圳泰昌瑞,北京舍尔,茂名鑫兴顺,上海泽玛克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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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美国BLACK & VEATCH公司关于印尼 TJB(Units 5&6)2×1000MW 燃煤电厂输煤系统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4255.09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2.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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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募集资金54760万投资“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项目达产后,曹妃甸重工将具备年产10套排土机、5套转载机、1套浮吊台、4套连续卸船机、5套集装箱岸桥、2万吨海上风电塔基的生产能力,预计项目计算期年均销售收入10.25亿,年均利润总额1.24亿;以30752万投资“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项目达产后,重工机械将新增15台堆取料机、8台翻车机、130套电气控制系统以及5800吨机加工件的年产能,预计项目达产年销售收入48504.27万,利润总额5818.84万;以23936.62万元投资“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2013年,公司高端钢结构产品产能为5.00万吨,产量为5.43万吨,达产后,武汉华电将新增4.5万吨锅炉钢结构、0.5万吨桥梁钢结构、0.5万吨建筑钢结构、0.8万吨胶带机钢结构的年产能,产品之间的新增产量可根据市场需求及生产经营安排进行适当调整,预计达产年实现销售收入44572.65万元,利润总额4303.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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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为华电工程,持有公司5亿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80.65%。华电工程为华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84315万。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电集团,华电集团是2002年底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时组建的五家全国性国有独资发电企业集团之一,注册资本147.92亿。华电工程拥有重工,环保水务,电站总承包,清洁能源,能源服务五大板块业务,公司是唯一的上市平台,未来有可能成为华电工程业务整合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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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海上风电,新型煤化工,油气服务,噪声处理等领域已经有相当的技术储备和项目经验,未来发展空间广阔。公司在河南安阳总承包的煤焦油加氢项目经济效益显著,技术成熟,未来有可能进一步推广。公司正在研发的项目包括海洋风电基础设计及优化分析,工业噪声控制设备的性能检测关键技术等新业务,有望为公司打开新的增长空间。公司将抓住中国页岩气发展的战略机遇,积极开拓非常规油气工程服务业务,向油田服务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未来有望成为油气田全产业链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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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1日公告称:近日公司与福建华电邵武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福建华电邵武三期 2×660MW 项目输煤岛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金额 23,789 万元,工程范围为福建华电邵武三期 2×660MW 项目输煤岛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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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5日公告,近日,公司与东亚电力(无锡)有限公司签署了《东亚电力(无锡)燃机发电项目机岛主机设备及其配套辅助系统供货及相关服务合同》,合同金额 7.81亿元,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5.2%。本次合同标的为与西门子合作,为业主提供 2 套 9F 级燃气轮机、发电机、蒸汽轮机及其配套辅助设备和上述设备的相关技术服务。合同工期:暂定于2017年10月前分批将合同货物交付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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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1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滨海北区 H2#400MW 海上风电场单桩与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塔架制造、风电机组设备安装、海缆敷设及海上升压站建造与安装招标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约为1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35.01%。公司将尽快与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就合同内容进行洽谈并签订正式合同。该项目是截止目前国家核准的最大的整装海上风电项目。中标该项目对于稳固公司海上风电工程的市场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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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8日公告,近日,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公司,共同与业主方上海电力大丰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发包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中电投大丰 H3#300MW海上风电项目单桩与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塔架制造、风电机组设备安装、海缆敷设及海上升压站建造与安装合同》,合同金额为13.6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3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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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0日公告,近日,公司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堆场设备系统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59,556万元,合同范围为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设备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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