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6年4月20日晚间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4月20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根据调整后的定增预案,东兴证券拟以不低于19.06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 |
2. |
公司信用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及约定购回业务融出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2012年5月16日,公司经证监会核准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随着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信用业务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12年实现987.55万元利息收入,2013年实现1.58亿元利息收入,2014年,公司进一步扩大了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实现4.57亿元利息收入。截至2015年6月末,公司两融业务余额为240.28亿元,排名整个券商行业第19位。 |
3. |
公司于2012年2月设立子公司东兴投资,并积极开展各项投融资业务。2012年到2014年,东兴投资实现投资收益分别是2.24亿元、5.83亿元和5.78亿元,主要来源于投资的定向增发股票、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等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公司自营业务以相对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为主,自2009年取得证券自营业务资格以来,公司持续加大证券自营业务的发展力度。2012年到2014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净收入分别是3.09亿元、4.93亿元及4.60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61%、24.25%及17.70%,自营业务已经成为公司重要的业务收入来源之一。 |
4. |
手续费以及佣金净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2012年至2014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是8.22亿元,10.79亿元和14.7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是57.43%、53.08%及56.79%。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3年证券公司客户金余额,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合并口径,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和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增长率(合并口径)排名,公司分别位列第36名、第25名、第18名和第28名。 |
5. |
2012年至2014年间,公司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分别为5513.95万元、4372.86万元及6462.23万元。公司证券承销业务主要服务于国内优质的,成长性良好的中小企业客户。2012年-2014年,在IPO承销业务收入行业整体大幅下滑的不利局面下,公司大力发展债券承销业务及上市公司股票再融资业务,其中,2012年完成7单债券的主承销项目,实现了4624万元主承销净收入,2013年完成6单债券以及一单股票再融资主承销项目,实现了3794万元主承销净收入,2014年完成10单债券主承销项目及1单资产证券化项目,实现5760.17万元主承销净收入。 |
6. |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资产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东中铝股份、申请IPO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新认购股份的泰禾集团、诚通控股、天宝矿业等其他股东(2011年10月27日取得证监会核准。截止到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均已满足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要求中关于持股日后锁定36个月期限要求)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上海国盛(申请IPO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新取得股份的股东,2014年5月30日取得北京证监局关于股份转让的无异议函)所持公司股份自2014年5月30日起锁定36个月。 |
7. |
公司于2009年7月取得了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客户资产管理规模及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增长迅速。公司设立并存续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2012年末的5支增长到2014年末的43支,集合资产管理规模相应由18.94亿元增长至117.22亿元;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规模由2012年末的86.09亿元增长至2014年末的416.34亿元。同时,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稳步增长,2012年及2013年的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即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分别位列行业第17位及第19位,均稳居行业中位数以上。 |
8. |
2017年6月9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7家分支机构的批复》,核准公司在重庆市江北区、四川省成都市、浙江省杭州市、广东省广州市、陕西省西安市分别设立1家分公司,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山东省烟台市分别设立1家营业部。 |
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输入验证字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