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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份,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22.89元/股和发行数量为1.51亿股。2015年6月份,公司股东大会同意22.97元/股向杉杉控股,华夏人寿,天安保险共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1.5亿股,募集资金约34.46亿元。其中,投向“年产35000吨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7.79亿元,该项目投资回收期约8.4年,内部投资收益率约15.88%。投向“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2.23亿元,该项目投资回收期约8.3年,内部投资收益率约16.25%。及补充流动资金4.43亿元。本次投资,公司将进一步向锂离子动力电池的下游应用领域——新能源汽车领域进行拓展,积极打造以锂电新能源为核心技术的整车研发,设计,销售平台,充分发挥锂离子电池和新能源汽车业务之间的协调效应。 |
2. |
2015年8月份,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杉杉新材料整体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公司作为目前我国最大的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供应商,形成了成熟完整的锂离子电池材料产品体系,产品种类覆盖锂电池正极材料,正极材料前驱体,负极材料及电解液产品。2012年宁波杉杉新材料年产1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项目落成投产,该项目的投产解决了公司当前中间相产品产能瓶颈问题,公司与德国知名动力电池厂商EVONIK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供货意向性协议,东莞杉杉按国际标准新建工程研发中心,已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2014年3月份,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杉杉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杉杉新能源并以其作为投资主体拟在乡县金州新区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正极材料生产基地,投资额约3.62亿元。本次投资旨在通过对现有产能的扩张和工艺设备的升级换代,实现产业规模效应,提升市场竞争力。2015年中报披露,锂电池材料业务实现净利润4678.5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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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份,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控股子公司杉鹏投资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注册资本5亿元,投资于新能源汽车城市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企业及其他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的行业及企业。本次对外投资有望为公司带来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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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报披露,公司尚持有1.56亿股宁波银行股份,2012年,公司以18709.34万元增资认购稠州银行4121万股,增持后共计持股12363万股。2013年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稠州银行已完成配股增资,其注册资本由12亿元变更为15.32亿元,对应公司持有稠州银行股份的持股比例调整为8.07%。期内公司收到宁波银行现金分红分别为4475万元。2015年中报披露,公司持有稠州银行24726万股,期内收到现金分红247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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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香港杉杉资源合计出资7000万元设立富银融资租赁(占比为70%),其中公司出资3800万元,香港杉杉资源出资3200万元(其注册资本为1亿元)。富银融资租赁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目前新设公司已经开展了日常的经营活动。该业务的开展将为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2014年的年报披露,实现净利润为383.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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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创投以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杉杉创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平台,积极拓展基金募集及管理业务。截止报告期末,已设上海杉富投资基金、宁波杉富股权投资基金与南通杉杉创业投资基金,分别管理资金20802万元、3000万元、6200万元。2012年,实施了新银通、莆田华林、山东蓝海等项目退出。全资子公司杉杉创投持有金安国纪1470万股,2013年报披露,期内,已减持完毕所持金安国纪1470万股,获得投资收益为1977.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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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3日公告,近日,公司与洛阳钼业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钴产品的采购与销售以及钴、锂等金属资源项目开发进行战略合作,双方确认并同意,未来双方将在钴、锂等金属资源项目收购兼并、对外投资时,谋求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体合作方式将根据所投资、并购的特定项目再行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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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于1994年的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是由杉杉集团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并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期货经营许可证的大型专业期货公司。在异地还设有上海、台州、慈溪、温州四家营业部,福州、大连等营业部也在积极地申请中。公司是上海、大连、郑州三家期货交易所会员。公司与中国期货市场同起步、共成长,是最具有影响力的大型专业期货经纪公司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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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4日杉杉股份晚间披露年报显示,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02亿元,同比增长17.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5亿元,同比增长90.81%;基本每股收益1.618元;并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及派现1.75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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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5日公告,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经审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12月15日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下发了《关于发布2016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6]2680号),确认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能源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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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6日公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证券市场投资等方式参与与公司新能源产业上下游相关联的对外投资,推进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升产业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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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6日公告,为满足宁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业务的发展需要,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其规模效应和整体盈利能力,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杉杉科技”)拟在包头投资建设负极一体化基地项目,打造从原材料到成品的一体化基地,投资总额380,6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16,337万元,流动资产投资164,342万元(包含建成后的必要的经营性流动资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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