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公司是山西省焦化龙头企业,也是唯一被列入国家首批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焦化行业企业。公司现有焦炭产能360万吨,并拥有完整的“焦炭-化工”产业链,包含目前国内单体规模最大的3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装置,20万吨/年甲醇生产装置,10万吨/年粗苯精制装置,8万吨/年合成氨,13万吨/年尿素生产装置等,可回收并提取加工的化工产品达60多种。2015年1-6月生产焦炭146.54万吨,生产甲醇7.06万吨,生产炭黑3.19万吨,加工无水焦油15.95万吨,加工粗苯5.81万吨,主要销售产品情况:焦炭157.70万吨,甲醇7.40万吨,炭黑2.95万吨,沥青4.64万吨,焦化苯3.56万吨。 |
2. |
2014年1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土地及部分货币出资3.12亿元与关联方山西焦煤交通能源合资设立飞虹化工(占51%)实施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另公司与关联方山焦交通共同按持股比例对飞虹化工增资5.31亿元(其中,公司增资2.71亿元)。项目以焦炉煤气为原料制甲醇,由甲醇延伸深加工生产烯烃,项目所需甲醇原料由公司自产甲醇和市场采购解决。项目中甲醇制烯烃采用DMTO技术,烯烃分离采用“中冷预切割”分离技术,聚乙烯、聚丙烯采用气相法工艺技术。主要建设甲醇制烯烃装置、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及其它辅助设施,形成年产烯烃60万吨、聚乙烯30万吨、聚丙烯30万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85.85亿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62.81亿元,实现利润为10.8亿元。到2014年12月末,项目进度为12%。 |
3. |
2013年2月,公司完成以7.8元/股向华鑫国际信托、太钢集团、首钢总公司等5家投资者定向增发2亿股。募资用于:1-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投入4.13亿,达产后,年回收能源折合9.3万吨标准煤;150吨/小时干熄焦技术改造项目投入1.57亿元(截止至2013年末,该项目已完成),达产后,可回收3.82兆帕中压蒸汽20.40万吨/年、0.98兆帕蒸汽44.06万吨/年,焦粉2.36万吨/年,同时可发电3030万千瓦时/年,年回收能源折合4.97万吨标准煤;20万吨/年甲醇改扩建项目投入4.29亿元(截至2014年12月末项目进度100%);生产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项目投入1.56亿元,达产后,每年可节约水资源费用1356万元。上述四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利润总额为12183万元。 |
4. |
2016年4月5日晚间发布重组预案,公司拟以5.61元/股发行约6.91亿股,并支付现金6亿元,合计作价44.75亿元收购控股股东山焦集团持有的中煤华晋49%股权;同时拟以不低于5.61元/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亿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公司将从中煤华晋获得较为可观的投资收益,同时将有利于未来公司打开行业上游环节,发展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从单一的专注于煤炭行业供应链下端转变为由上至下全方位的产业布局,有助于上市公司分散行业经营风险,增强业务发展的协同效应等。 |
5. |
2016年4月27日公司公告,山西焦化拟以5.61元/股发行约6.91亿股,并支付现金6亿元,合计作价44.75亿元收购控股股东山焦集团持有的中煤华晋49%股权;同时拟以不低于5.61元/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亿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交易完成后,山焦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由14.22%大幅增至47.87%。 |
6. |
交易后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同时将有利于未来公司打开行业上游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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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6日山西焦化晚间披露重组预案。公司拟以6.44元/股的价格向控股股东山焦集团发行666468600股并支付现金6亿元,购买其所持有的中煤华晋49%股权,交易价格为48.92亿元。同时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6.5亿元用于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及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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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2日山西焦化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收到实际控制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同意山焦集团对山西焦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完成后,山西焦化总股本不超过1,520,724,458股,其中,山焦集团(SS)持有775,335,842股,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50.98%,西山煤电(SS)持有88,045,491股,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5.79%。 |
9. |
2017年4月25日公告,为增加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进一步盘活资产,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2亿元人民币,租赁期限3年。此次融资租赁业务由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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