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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公司与新疆兵团签署合作协议。公司计划未来三年与新疆兵团合作示范推广700万亩以上生物降解农膜相关工作,在新疆兵团逐渐扩大生物降解农膜应用面积。大量非降解农膜的使用,对土壤和农作物生长造成“白色污染”。生物降解农膜的使用,能较好改善土壤环境,促进农作物的增产增收,全面解决“白色污染”问题。本协议的履行将进一步开拓公司ECOPOND生物降解农膜的应用领域,对公司生物降解塑料的市场销售产生积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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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上证报讯,2013年3月公司碳纤维项目已顺利生产,可达年产200吨碳纤维(未对外销售,而是作为原材料生产碳纤维复合材料)和1万吨碳纤维复合材料水平,两项业务相加预计可为公司贡献1亿净利润。2015年公司碳纤维产能争取达到1000吨。按既定规划,碳纤维将全部用于公司内部加工成为碳纤维复合材料,而后在市场销售。若市场有需求且公司有产能供给,未来不排除会单独出售碳纤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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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亚太第一、全球领先的新材料企业,拥有阻燃树脂类、增强树脂类、增韧树脂类、塑料合金类4大系列100多品种4000余牌号的产品。2013年,公司全年累计实现产品销售(不含贸易品)79.10万吨,同比增长19.20%。同年,荣获"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广州市2013-2014年度重点自主国际知名品牌企业"、"阻燃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等多项殊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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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份授予激励对象1亿份期权,行权价为12.59元。业绩条件为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及销量增长(较09年),二期(2012)分别不低于200%,不低于13.5%,不低于50%;三期(2013)分别不低于300%,不低于14%,不低于75%;四期(2014)分别不低于500%,不低于14.5%,不低于100%,五期(2015)分别不低于600%,不低于15%,不低于125%。每期可行权数量均为期权总量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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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个木塑产品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集木塑复合材料和绿可生态木型材的研产销于一体,产品包含室内外建筑装饰板,户外园林系统,建筑遮阳系统和铝绿可生态木复合门窗系统。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团队,与国外及国内高校共同研发制造的自动化生产线30组,年产能1.5万吨。LESCO绿可品牌已于十余年前在全球多个国家地区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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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9日晚间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5.49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4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5亿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5亿元,其中3.1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其余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表示,此次定增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同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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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4日金发科技晚间公告,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第129次会议于8月24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根据修订后的定增预案,金发科技拟以不低于5.39元/股向公司控股股东袁志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7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5亿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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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9日晚间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5.49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4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5亿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5亿元,其中3.1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其余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表示,此次定增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同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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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1日金发科技晚间公告,公司拟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花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花城人寿保险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公司拟投资1.6亿元,持股比例约为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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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6日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4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0,552,785.55元,占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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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8日公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广东粤商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武汉金发将其持有的武汉金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粤商高科,转让价款根据经评估的武汉实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51%相应确定为人民币15,3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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