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5年5月,公司收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公司申请的无人飞行器航摄乙级测绘资质获得了审批通过。至此,公司乙级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进一步扩大。该证书的取得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拓,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数据采集加工服务水平,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
2. |
2016年6月6日,公司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8万份股票授予12名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18.35元/股。2015年5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0万份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82万份,预留18万份,授予价格为17.11元。解锁比例30%、30%、40%。解锁条件:2015年比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2016年比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2017年比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
3. |
公司首发募资投向分别为:以9690.51万元投入了基建管控标准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15%计算,项目正常生产年平均利润为1783.47万元,投资净利润率为18.40%,全部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394.50%,投资回收期为1.27年。以3320.06万元投入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3648.95万元),项目正常生产年平均利润为1538.67万元,投资净利润率为42.17%,全部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31.83%,投资回收期为4.24年。以5364.83万元投入软件平台升级项目(项目总投资6061.34万元),项目正常生产年平均利润为1409.03万元,投资净利润率为23.25%,全部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36.13%,投资回收期为4.04年。以4808.33万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止2015年3月末投资进度为96.70%、54.40%、12.88%、50.65%) |
4. |
2015年2月,公司以2000万元收购道亨时代51%股权。道亨时代是在国内输电线路设计应用软件领域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其基于自身技术研发的输电线路三维选线平台、输电线路三维数字化设计平台、输电线路成果管理平台,充分整合输电线路设计领域的各项关键环节;2014年该公司实现净利润219.33万元。转让方承诺,道亨时代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如低于1000万元,将以现金向公司补偿差值。 |
5. |
2015年1月,公司将于2015年1月23日举办新产品发布会,届时将推出自主研发、运营的“小微ERP云平台”,该平台是一款基于移动互联、云计算技术的线上协同办公平台,主要提供移动办公、计划经营、人力资源、财务等功能模块,通过移动终端(支持Android和IOS平台)与服务端紧密配合,引导小微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全面掌控经营数据,及时跟踪任务进度、实时响应业务流程,满足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信息化发展的需求,助力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的成长。 |
6. |
2014年8月,为了拓展公司产业链,产生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建立公司在产业领域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巩固和促进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公司拟与江苏省淮安软件园合作共建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对智能电网相关技术研发及设计咨询服务和节能环保方向的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的小微企业进行孵化和培育。公司使用1000万元在江苏淮安软件园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该孵化基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
7. |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次实际分配利润的20%。此外,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
8. |
公司控股东、实际制人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承诺:自司股票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回购该部分。股东陈晓龙、胡宝良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杨志鹏同时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
9. |
公司股票上市后3年内,其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触发增持及回购的相关义务。控股股东增持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各控股股东增持金额按照触发增持义务前最后一次公告的持股比例分摊。如设定增持价格上限,则单笔增持价格上限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10%。公司董事会在首次触发增持义务后回购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如回购计划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无条件增持,并且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20%。履行完毕前述三项增持措施后的第121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则增持或回购义务将按照前述顺序自动产生。 |
10. |
2016年1月份,公司拟以31.88元/股发行533.25万股并支付现金1.7亿元,共计作价3.4亿元,收购镭航世纪100%股权,2015年1-9月净利润1237.06万元。同时,拟31.88元/股向实际控制人发行941.03万股募集配套资金3亿元,镭航世纪主要从事实时,嵌入式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雷达,声纳,现代通信,电子对抗,工业控制等行业。通过对镭航世纪的收购,公司可以将业务拓展至军工电子领域,获得具备发展潜力的先进技术,优秀的研发团队及优质的客户资源。交易对方承诺,2015年至2018年,标的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000万元,2500万元,3125万元,3906.25万元。补偿方式为:优先采用股份补偿,不足部分采用现金补偿。 |
11. |
公司为更好地拓展公司内蒙古地区业务,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设立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进行市场开拓、项目管理等业务。 |
12. |
2016年7月25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了《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EPC)招标中标公示》,公司为“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EPC)”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建设改造10kV架空线路62.97km,10kV电缆线路333.28km,10kV箱式变压器93台,配电容量合计41025kVA,环网柜6台,分支箱156台,高压柱上开关43组,0.4kV架空线路166.7km,0.4kV电缆线路24.21km。 |
13. |
2016年8月31日公告,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25万股,募资不超过8.5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方文、罗新伟和陈显龙为认购对象。其中,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0.7亿元)、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1.8亿元)和补充流动资金(6亿元)。 |
14. |
2016年9月8日公告,公司拟与北京中能互联电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诚先生共同发起设立“北京中能互联电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的目标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亿元,将主要围绕配售电及能源相关领域进行投资。 |
15. |
2016年10月26日公告,公司收到卢旺达能源公共事业有限公司(EUCL)招标管理处发来的《预中标函》,公司投标的“卢旺达能源公共事业有限公司(EUCL)招募GIS公司执行国家电力几何网络建模”项目获得卢旺达能源公共事业有限公司(EUCL)招标委员会的评审通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世界银行贷款,世界银行对于本次评标报告已经出具无反对意见。 |
16. |
2016年11月4日公告,为了抓住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售电侧市场放开的市场机遇,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开拓配售电业务,公司与贵阳高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高科”、“甲方”)、贵州中能互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拟共同出资设立“贵阳高新配售电有限公司”。其中,恒华科技出资 4,200万元,占参股公司注册资本的20%。 |
17. |
2016年11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0万元参与设立参股公司—中山翠亨能源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00万元,公司占参股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中山翠亨能源有限公司成立初期,将立足翠亨新区、中山火炬开发区和中山市开展配售电业务,逐步开展综合节能服务、大数据等增值服务,努力打造竞争力强的公用事业综合服务商。公司采用市场化运营,并逐步实现资本化和证券化。 |
18. |
2017年3月13日,公司公布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12月1日公告,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25万股,募集金额不超过8.5亿,用于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和补充现金流。 |
19. |
2016年12月9日公告,公司与兴义启明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兴义启明星”)拟共同出资设立“贵州恒华电力客户服务有限公司”,恒华科技以自有资金出资800万元,持股比例为80%。此外,公司与北京中电纵横国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中电纵横”)拟共同出资设立“贵州南电弘毅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00万元,持股比例为80%。 |
20. |
2016年12月15日公告,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能互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陕西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咸阳经发能源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12月15日于咸阳市签署《咸阳经发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参股公司注册资金为20,000 万元,其中恒华科技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占参股公司注册资本的25%。 |
21. |
2017年3月2日公告,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收入和利润均保持持续增长,预计净利润增长80%—110%。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603,302,731.48元,同比增长53.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428,902.35元,同比增长55.49%;基本每股收益0.71元/股。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10派0.75元(含税)。 |
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输入验证字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