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5年12月份,公司全资子公司赛石园林与醴陵市人民政府拟就醴陵市花卉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展开合作并于2015年12月31日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项目内容为:(1)赛石园林以合法方式参与开发运及营现代生态农业观光产业园,参与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改造,参与花卉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内及周边的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双方合作开发,运营城市花卉休闲主题公园,(3)赛石园林或赛石园林引进的战略合作单位投资,规划设计,建设经营陶瓷花鸟文化交易市场项目。以上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0亿元人民币,采用PPP模式为主的合作方式。框架协议有效期为3年。本项目正常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通过积累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通过政府与企业的深入合作,带动赛石园林其他相关业务发展,全面推进公司的整体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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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2日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26.19元/股,非公开发行合计不超过4581.9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表示,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深化与拓展公司园林绿化业务,包括市政园林工程项目建设、苗圃建设改造、信息系统建设、区域运营中心设立,以及与之相关的日常营运资金。 |
3. |
2015年5月6日公告称,公司拟与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潍坊新业鼎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潍坊市新鼎生态环保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该基金总出资额为3.5亿元,其中美晨科技出资0.98亿元,占比28%。 |
4. |
2014年8月27日公告,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赛石集团100%股权,并募集不超过2亿元的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扣除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截至评估基准日,美晨科技拟以19.21元/股的价格发行18,219,677股支付35,000万元,占比58.33%;以现金方式支付25,000万元,占比41.67%。据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2014-2016年,赛石集团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000万元、11,500万元和14,500万元。 |
5. |
2016年3月25日公司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与德宏华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有股东浙江钱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燕飞女士于2015年12月11日签订《德宏华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意向书》。赛石园林拟以自有资金26,288.29万元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与各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赛石园林将持有目标公司40%股份。原股东同意协助赛石园林每年完成1亿元以上的工程业绩,赛石园林应以公平竞争的原则参与原股东单位及目标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公告称,德宏项目为运营成熟的PPP项目,目标公司与德宏州政府已经合作了芒市新区城市综合品质示范区建设项目和部分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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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磊承诺: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含承诺期间增持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截止至2015年01月11日张磊持有公司股份2.1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1%。 |
7. |
2016年3月25日公司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拟与赛石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隐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三方致力于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强三方的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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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5日公司公告称,美晨科技之全资子公司赛石园林拟与杭州蓝天园林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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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蓝天园林”或“甲方”)、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浙江虹越花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越花卉”或“丁方”)、浙江中网银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P”或“戊方”)共同发起设立花木基金。基金拟设立规模为6-10亿元,其中赛石园林出资不超过2500万元。基金存续期5+2年,前5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退出期。基金95%的资金投资于甲乙丙丁四方推荐的且符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等相关部门政策要求的项目,剩余5%资金用于进行其他投资,包括股权、夹层等多种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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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6年05月06日接到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园林”)的通知,其参与的“泾源县泾华路旅游服务带PPP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投标的招标成交通知书,确定杭州园林为该项目的成交人。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2.5773亿元,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含建设期12个月。项目建设内容:计划建设泾华路旅游服务带,北起万汇公园,南抵老龙潭景区入口,西至泾源县富强路,范围内泾华路全长19.83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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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6日公司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赛石园林”)与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简称“衢州柯城区人民政府”)拟就衢州市柯城区整合“两溪”旅游资源,整体打造5A级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本项目”)展开合作,双方于2016年05月12日签订《衢州市柯城区全域旅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项目投资金额暂定为壹拾亿元人民币,框架协议有效期叁年,合作领域为区域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及相关市政项目及景观工程的建设。在合作方式上,双方根据具体合作项目,协商采用不同的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PPP下的BOT、BT及工程总承包、专业总承包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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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9日公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08月08日在山东省禹城市签订《山东省禹城市大禹文化旅游产业园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合作采取PPP模式,合作内容初步分为三期:禹王亭博物馆及周围1平方公里改造提升项目、禹王亭博物馆周围6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公用设施配套项目、增进徒骇河东西两岸联动协同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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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4日公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赛石园林”或者“乙方”)与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政府 (简称“大余县人民政府”或者“甲方” )就大余县生态城市开发建设等项目开发展开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16年10月24日在江西省大余县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双方意向合作内容初步确定为以下三大项目:丫山风景区灵岩寺改造、提升、扩建项目、丫山片区特色小镇建设项目、新华工业园、新城工业园的工业文化及生态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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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3日公告,公司与云中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有股东自然人靳伟、李洪涛、张德坤先生以及北京瑞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钜润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洪泰创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于2016年11月22日签订《云中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意向书》。目前各方达成一致投资意向,美晨科技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与各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美晨科技将持有目标公司20%股份。云中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汽配 1号”是由云中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创立的汽配B2B供应链平台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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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7日公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赛石园林”) 与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政府就崇义县重点旅游景区生态景观及文化提升、城市主干道生态绿化提升和阳明文化展示等内容展开合作。合作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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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1日公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赛石园林”) 与新疆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政府 (简称“乌苏市人民政府” )就乌苏市城区、主干道生态景观提升以及乌苏佛山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旅游景区生态景观提升及特色小镇等内容展开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17年03月17日在新疆自治区乌苏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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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公告,公司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赛石园林”或者“乙方”) 与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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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省上犹县人民政府 (简称“上犹县人民政府”或者“甲方” )就上犹县城西旅游带园林景观提升项目展开合作,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本着平等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17年04月25日在江西省上犹县签订《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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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6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赛石园林”) 与德清县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德清文旅集团”)就进一步提升下渚湖湿地公园游览品质,提升景区的品牌形象,促进下渚湖国家湿地公园健康、科学、持续性发展,开展开合作,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本次合作项目总估算约为人民币10亿元。 |
20. |
2017年9月26日,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赛石园林”)的通知,其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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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的“彬县东花西苗南北林建设项目PPP项目”公开招标的中标通知书,确定赛石园林为该项目的中标联合体。项目规模:概算总投资约为3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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