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5年7月份,股东大会同意通过发行股份(40%)及支付现金(60%)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鑫三力100%股权,交易总对价为8.3亿元。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谭永良,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发行股份募集不超4.0亿元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部分现金对价等。鑫三力是从事平板显示模组(主要为液晶显示模组LCM)自动化组装及检测设备的研产销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平板显示模组设备领域少数几家具备全自动模组设备研发和制造能力的公司之一,可以为模组厂商提供全自动模组组装及检测设备的系统化解决方案,与包含深天马,京东方,TCL,创维,合力泰,同兴达,欧菲光等平板显示领域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原股东承诺鑫三力2015-2017年经审计扣非净利润分别不少于6000万元,8000万元和10000万元。(2015年11月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证监会核准。) |
2. |
2015年6月,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300万份,资金总额不超过8310万元,其中认购该计划的公司董监高人员为谭永良、张绍辉等7人,锁定期为36个月。本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310万元,认购股份不超过300万股,对应股票总数不超过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2.03%,该计划认购标的股票的价格为27.70元/股。 |
3. |
2014年12月,公司分别以900万元、268.74万元受让阳如坤、刘立君所持吉阳科技合计19.479%的股权,并拟以3859.71万元对其增资。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后,公司将持有吉阳科技51%的股份。吉阳科技主营锂离子电池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涉及工业机器人、检测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及销售。吉阳科技目前为高新技术企业,构筑完善的卷绕、制片、叠片、激光模切、注液、化成、系统集成等核心专利池,并且主导或参与编制多项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通过投资控股吉阳科技,公司快速切入锂离子电池装备行业,尤其是汽车动力电池装备产业;同时为进一步打造机器人自动化产业平台,实现智能生产、智能工厂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因此,本次收购对于完善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及智能装备产业的战略布局具有积极意义。阳如坤承诺吉阳科技2015-2017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1250万元和1563万元。 |
4. |
公司于2014年11月25日在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为成套智能装备方案解决商,拥有领先智能化应用技术,目前已经在现有市场领域积极应用和推行“工业4.0”战略。工业4.0(Industry 4.0)是德国政府《高技术战略2020》确定的十大未来项目之一,并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旨在支持工业领域新一代革命性技术的研发与创新。中国首套工业4.0流水线也已经亮相第十六届中国工业博览会。 |
5. |
2014年5月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99.63万份。2013年12月份,将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49.4万份股票期权授予22名激励对象,授权日12月4日,行权价11.51元。行权条件:以2012年为基数,2014、2015年营收增长率分别不低于70%、120%,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200万、4500万;同时,各年度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2013年9月份,因利润分配,授予数量由239.3万份调整为478.6万份;行权价格由13.47元调整为6.73元。2013年5月,调整后首次授予对象为65名、股票期权数量为214.6万份,行权价13.47元,预留24.7万份。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业绩要求:以2012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13、2014、2015年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70%、120%,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3200万、4500万;各年度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
6. |
子公司捷云自动化出口美国通用8台8AT自动变速箱装配线关键设备,一次性通过验收,自主研发国内第一条自主知识产权DCT自动变速器装配线交付使用,部分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为DCT产品国产化作出贡献,产品得到客户高度好评,助力公司成功进入自动变速器行业高端制造装备领域。 |
7. |
2016年4月7日公司公告称,公司拟与福建吉大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吉大联合”)共同出资1000万人民币设立厦门智云吉鑫智能成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智云吉鑫”,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其中公司拟出资380万元,持有其38%的股权。拟与上海狄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狄瑟实业”)、上海资玮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资玮通”)、自然人易勇军、袁海群及刘成英共同出资1000万人民币设立昆山捷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简称“昆山捷云”,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其中公司拟出资600万元,持有其6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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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6日公司公告称,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公司主营业务为成套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目前,公司已形成汽车智能制造装备、平板显示模组智能制造装备、锂电池智能制造装备三大业务板块,深化和完善了公司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战略布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全部投入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智能制造装备领域。所募金额中的2.52亿元拟投入3C智能制造装备产能建设项目,2.32亿元拟投入锂电池智能制造装备产能建设项目,2.73亿元拟投入南方智能制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43亿元拟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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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5日公司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智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参与了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以1288万元人民币竞得了松山湖北部工业城D区科技四路北侧(宗地编号:2016WT010)地块的使用权,并与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东莞智云本次竞拍取得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将用于实施公司“智云南方研发基地”项目,即南方智能制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3C、锂电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及产品的研发。 |
10. |
2016年6月12日公司公告称,公司拟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鑫三力增资 4,500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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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民币,具体如下:以鑫三力截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73,031,231.48 元为基数(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深圳长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将其中 45,000,000.00 元转增注册资本,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8,031,231.48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增资完成后,鑫三力的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500 万元人民币增加到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鑫三力100%的股权。 |
12. |
2017年1月5日公司公布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23人,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计4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4,941.6575万股的2.68%,本次全部授予,无预留部分。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行权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5.36元。 |
13. |
2017年2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简称“鑫三力”)与宸美(厦门)光电有限公司(简称“宸美光电”)签署了两份《设备买卖合同》,合同金额合计32,728.40万元人民币。本合同总金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7.74%,根据合同约定进度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预计本合同将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14. |
2017年3月30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与宸美(厦门)光电有限公司签署了《设备买卖合同》,合同金额合计16,144.5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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