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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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运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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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概况 [报告期:2017-03-31] 更多>>
所属地区: 安庆 总股本(亿): 13.20 每股收益(元): 0.0053
上市时间: 2010-06-25 流通A股(亿): 8.77 每股净资产(元): 3.94
每股现金流(元): 0.60 每股公积金(元): 1.65 净资产收益率(%): 0.13
净利润增长率(%): 2.92 每股未分配利润: 1.05 主营收入增长率(%): 48.56
行业排名 -业共-只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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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亮点
1. 2016年1月5日午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宣城市人民政府于 2015年 12 月 30 日签订了宣城市环保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书,在指定规划区域内投资建设宣城市环保产业园项目事宜。根据公告,项目总投资估算 12.74 亿元人民币,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已建成投入使用,其他项目建设期为 1-2 年(自项目申请报告核准之日起计)。公司表示,合作协议书的签署,将将对公司未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项目的成功建设也将为公司在固废领域开拓新 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加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综合竞争实力。城市污泥、污水处理、医疗废弃物、餐厨垃圾、电子垃圾是固废处理领域的新热点,公司建设综合性的环保产业园,进入新的固废处理领域。
2. 2014年12月5日披露重组预案,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盛运科技各自所拥有的与输送机械业务相关的资产、股权转移至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并出售重工机械70%股权和新疆煤机6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与输送机械业务相关的资产,主营业务将完全转型为环保行业相关的产业。根据评估报告,与输送机械业务相关的资产评估值为3.41亿元,评估增值率36.31%;重工机械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120.70万元,评估增值率56.00%;新疆煤机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17062.24万元,评估增值率103.20%。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4181.54万元。公司表示,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专注于环保产业的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的优势资源,致力于环保产业的技术升级及销售渠道的拓展。相对环保产业而言,输送机械业务的利润水平较低,对上市公司的利润贡献也逐渐减少。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彻底转型成为环保产业,公司的营运水平也将得到大幅提升。
3. 2014年5月,公司与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建设局签署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根据协议在特许经营期内,乌兰浩特市政府将乌兰浩特市区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权授予公司,由公司设立项目公司以BOT方式建设、运营、移交乌兰浩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计划总投资5.5亿元。据介绍,该项目计划用地项目用地位于乌兰浩特市,占地55亩,拟定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规模1050吨/日,计划投资5.5亿元,其中一期投资3.5亿元,日处理垃圾700吨;二期投资2亿元。项目工程建设工期为18个月。公司表示,上述项目将对公司未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从长期看,公司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固废领域积累更多的丰富经验,项目的成功建设也将为公司在固废领域开拓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
4. 2015年3月23日发布中标公告称,公司近日分别中标两项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6.54亿元,合计约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54.06%。其中,公司于3月19日收到金乡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中标通知书,通知公司在金乡县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招标中中标,该项目总投资42276万元,垃圾处理补贴费为60元/吨,建设周期为18个月,报价金额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总收入的34.94%。此外,公司3月20日收到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通知公司在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招商项目招标中中标,项目总投资23140.74万元,垃圾处理补贴费为58元/吨,建设周期为2年,报价金额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9.12%。
5. 2016年1月份,公司完成以8.30元/股向长城国融,铁路基金,先盛投资,开源投资和众禄基金非公开发行26096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21.6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15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含长城国融对公司享有的,用以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3.33亿元债权),剩余部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 2016年3月18日公司公告称,为了公司行业拓展需要,公司拟对安徽盛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增资7,990万元,增资完成后,安徽盛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7. 2016年5月19日公司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24名变更为120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00万份变更为2,613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4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主要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2016年、2017年、2018年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亿元、5亿元、6亿元。
8. 2016年5月26日公司公告称,公司与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于2016年5月签订了《陇南市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特许经营框架协议书》,协议商定由公司以BOT特许经营方式投资建设陇南市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事宜。
9. 2016年5月27日公司公告称,公司子公司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与鹰潭市城市管理局签订了《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合作框架协议书》,由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事宜,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配置一台500吨/日的垃圾焚烧炉和一套6MW汽轮发电机组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人民币(具体数据以《项目申请报告》批复为准),建设期为10个月(自项目申请报告核准之日起计)。
10. 2016年5月27日公司公告称,公司(简称“甲方”)与安徽安贝尔合成革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就安徽安贝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丙方”或“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于2016年5月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拟受让原股东不低于51%的股权并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具体比例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1%,乙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低于20%。
11. 2016年5月30日公司公告称,公司与祥云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项目拟选址位于祥云财富工业园区飞天坡芋头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待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经过充分论证后,再具体确定相应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为80亩,拟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8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投资总额约计人民币4亿元,项目公司保证所投入的自有资金不低于投资总额的30%。其中一期项目投资总额约为2亿元人民币,建设规模为400 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照协议规定,经祥云县人民政府批准授予公司在特许期内以BOT模式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独家权利,并向公司颁发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证书,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三十年(不含建设期14个月和试运行期3个月)。
12. 2016年6月16日公司公告,公司已与河北省行唐县和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与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特许经营框架协议。现为推动当地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加强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对具体条款的洽谈、沟通,尽快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及相关协议并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公司拟在河北省行唐县、云南省祥云县和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设立相关项目公司推动相应工作。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分别设立上述三个项目公司。
13. 2016年8月8日,公司与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签订《包头市昆都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与城市污泥干化焚烧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项目选址位于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循环经济板块,占地面积约80亩,总投资约为12.8亿元人民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模为1500吨/日,配套附属设施;一期工程为800 吨/日,预留扩建端;城市污泥干化焚烧处理项目规模为100吨/日,项目处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头市昆都仑区及周边地区。
14. 2016年9月6日公告,为达到蒙阴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目标,促进蒙阴县环境质量的提高,实现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蒙阴县人民政府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于2016年8月签订了《蒙阴县新能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在山东省蒙阴县投资建设一座新能源环保发电厂。
15. 2016年9月21日公告,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16年9月20日签订《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按照协议规定,甲方将本项目的经营权经合法程序以BOT的方式授予乙方,若乙方出资购买项目土地,则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自动转为BOO模式。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乙方履行项目公司的建设、扩建、运营、维护、收益等相关权利与义务。
16. 2016年10月21日公告,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于2016年10月19日签订了《枣庄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及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协议商定由乙方以BOT特许经营方式投资建设枣庄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及以PPP方式投资运营城乡收运一体化项目事宜,总投资为11.1亿元。
17. 2016年11月3日公告,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16年11月01日签订《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按照协议规定,甲方将本项目的经营权经合法程序以BOT的方式授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乙方履行项目公司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收益等相关权利与义务。本项目用地位于武都区马街镇寺背村,焚烧厂厂区建设用地60亩。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0亿元,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 25﹪,日处理规模为600吨,配备9MW汽轮发电机组。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300吨,采用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工艺对甘肃陇南市武都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18. 2016年12月26日公告,公司与中云辉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本着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以各自的资源整合优势,共同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计划,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经双方友好协商,于2016年12月26日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拟共同设立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
19. 2017年1月6日公告,呼伦贝尔市莫旗人民政府(简称“甲方”)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于近日签订了《莫旗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协议商定由乙方投融资建设莫旗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投资规模:乙方拟在莫旗总投融资约10亿元人民币,用地规划400亩。产业园项目包括: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污泥处置项目(掺烧处置)、餐厨处置项目(掺烧处置)。本公告所述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同时拓展了一系列 PPP 环境综合服务项目的运作。
20. 2017年1月21日公告,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与中节能华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合称为“双方”)为实现双方各自发展战略,达到优势互补之目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和项目开拓于近日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按照“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思路,甲方发挥专业优势和央企的背景优势,乙方发挥产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双方共同设立基金和共同开拓优质项目等合作模式,以直接投资、股权合作等投资方式,积极参与节能环保领域相关产业的发展。
21. 2017年1月24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1月22日收到彭泽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JXHX-2017-CS-001),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江西省彭泽县矿山物料运输专用线建设项目成交社会资本方。该项目预投资21.2亿元,公司占股83%、政府方占股17%。
22. 2017年2月7日公告,鹤壁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双方发展的需要,经过充分沟通就乙方投资建设鹤壁市环保产业发展等项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有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合作意向,于近日签订了《鹤壁市环保产业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商定由乙方投资鹤壁市环保产业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乙方拟在鹤壁市辖区域内投资约40多亿元人民币。
23. 2017年2月10日公告,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简称“甲方”)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合作意向,于近日签订了《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框架协议》,协议商定就乙方在渭南市华州区内投资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负责以BOT的方式或招商引资的方式投资建设及运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渭南市华州区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根据框架协议书只是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约8.32亿元人民币。
24. 2017年2月21日公告,洛阳市孟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甲方”)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合作意向,于近日签订了《孟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框架协议》,协议商定就乙方在孟津县独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以招商引资模式投资建设孟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事宜。本项目建设规模为600吨/日,配套2×300吨/日焚烧炉和1台12兆瓦汽轮发电机组。项目投资总额为3亿元,建设期为20个月。
25. 2017年3月15日公告,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开拓新疆市场,加快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生物质发电等环保新能源业务。充分利用新疆当地企业资源,拟与新疆三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生物质发电等环保新能源。
26. 2017年3月21日公告,为加快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按照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吐鲁番市人民政府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宝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就公司在吐鲁番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近日签订了《吐鲁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27. 2017年3月25日公告,新疆塔城地区行政公署(以下简称“甲方”)与新疆宝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投融资建设塔城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达成合作意向,于近日签订了《塔城地区环保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新疆宝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盛运环保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为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有: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总投资约15亿元。
28. 2017年4月1日公告,公司与国融汇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实现双方各自发展战略,达到优势互补之目的,双方本着诚实、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和项目开拓于近日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本次签署为战略合作层面的框架协议,目的是在公司现有行业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国融汇通专业投资团队的项目运作能力以及融资渠道,从而加快公司发展步伐,促进产业升级,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完善公司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环保领域的业务开拓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9. 2017年6月5日公告,公司与菲律宾VISAYAS(维萨雅)省市政府于5月15日签署了《菲律宾VISAYAS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及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涉及金额约13.8亿美元。2017年5月17日公告,近日公司与菲律宾VISAYAS(维萨雅)省市政府在北京签订了《菲律宾VISAYAS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及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拟在甲方所辖行政区域内投融资项目资金约13.8亿美元,主要用于城市垃圾再生能源发电厂等项目的建设。
30. 2017年6月9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府谷县恒源综合利用电厂有限公司于近日签订了《府谷县恒源综合利用电厂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示范小区热电联产工程脱硫除尘设备供货安装合同》,合同总价为10666万元人民币。
31. 2017年6月23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宝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根据双方发展的需要,于近日签订了《克拉玛依市循环经济产业及PPP项目投资框架合作协议书》。新疆宝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克拉依玛市总投融资约5.9亿元,用地200亩,主要用于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等。
32. 2017年7月26日公告,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人民政府(简称“甲方”)与公司(简称“乙方”)就进一步明确双方在东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的责任与义务,规范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双方于近日签订了《东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公司将成立项目公司开展项目的建设、运营等相关工作。
33. 2017年10月10日公告,承德县人民政府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签订了《承德县生态环保产业园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根据承德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司在承德县投资建设生态环保产业园项目,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城市粪便、污泥处置(包括污水厂剩余污泥、河道污泥等)联合处理项目以及垃圾渗滤液和厂区各类污水处理等项目。该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 48500 万元(人民币),分两期建设。

更多投资亮点

流通股东 (报告期:本期2017-03-31,上期2016-12-31) 更多>>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性 质 本期持股(万股) 上期持股(万股) 持股变动数(万股)
 
1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6.72% 流通A股 8,873 8,873 未变     
2 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 2.73% 流通A股 3,600 4,000 减持 400  
3 江阴湧金稀土投资有限公司 1.64% 流通A股 2,159 2,159 未变     
4 上海博融贸易有限公司 1.47% 流通A股 1,935 1,935 未变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0.75% 流通A股 986 -- 新进 986  
6 陶勇 0.42% 流通A股 558 558 未变     
7 中国工商银行-东吴嘉禾优势精.. 0.40% 流通A股 530 487 增持 43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0.40% 流通A股 529 709 减持 181  
9 王国丽 0.39% 流通A股 514 -- 新进 514  
10 袁醉文 0.38% 流通A股 500 -- 新进 500  
十大股东 (报告期:本期2017-03-31,上期2016-12-31) 更多>>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性 质 本期持股(万股) 上期持股(万股) 持股变动数(万股)
 
1 开晓胜 13.69% 流通A股 18,074 18,074 未变     
2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6.72% 流通A股 8,873 8,873 未变     
3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87% 流通受限股份 6,422 6,422 未变     
4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4.56% 流通受限股份 6,024 6,024 未变     
5 马鞍山先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4.56% 流通受限股份 6,024 6,024 未变     
6 北京开源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3.04% 流通受限股份 4,012 4,012 未变     
7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74% 流通受限股份 3,614 3,614 未变     
8 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 2.73% 流通A股 3,600 4,000 减持 400  
9 江阴湧金稀土投资有限公司 1.64% 流通A股 2,159 2,159 未变     
10 上海博融贸易有限公司 1.47% 流通A股 1,935 1,935 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