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5年10月份,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8.71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包含实际控制人郭留希在内的五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5.5亿股,募资不超47.88亿元其中42.88亿元用于年产700万克拉宝石级钻石项目和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期为4年,项目达产后,正常年份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17.3亿元,年均税后净利润为7.96万元。本项目所得税前的内部收益率为27.0%,财务净现值为27.47亿元,投资回收期为5.8年。 |
2. |
2015年6月份,公司以5.82元/股定增7012万股将于2015年6月19日上市,募资40810投资以下项目:年产3.5亿米微米钻石线扩产项目(2850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2309万元)。微米钻石线扩产项目总投资2850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500万元,流动资金5001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0个月,达产后,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16391万元,以25%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年均税后净利润为4144万元。本项目所得税前的内部收益率为21.5%,财务净现值为12669万元,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5.4年。微米钻石线主要应用在太阳能光伏行业中的硅基电池切片、硅棒开方、硅棒截断等领域,在蓝宝石行业中用在LED衬底片、外延片等的切割。蓝宝石行业用的微米钻石线的市场空间将呈现数十倍的增长,保守估计2014—2016年微米钻石线国内市场需求可达到8亿米、11亿米、14亿米。 |
3. |
2011年公司出资8000万与恒翔磨料设立合资公司豫星华晶微钻(公司占51%),从事人造金刚石微粉的生产和销售,人造金刚石微粉广泛应用于机械、电子、航天、陶瓷、地质、军工等领域,是研磨抛光硬质合金、宝石、光学仪器等高硬度材料的理想材料。 |
4. |
2015年5月18日公告称,公司于5月16日与深圳市康泰盛世珠宝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7056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31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67.59%。公告显示,上述合同标的为华晶钻石(华钻B型),合同履行期限为2年,即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合同对方康泰盛世珠宝主营业务为珠宝首饰的设计、批发与零售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5. |
2015年11月1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晶微钻分别与圣彼得堡钻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Diamond Industrials Ltd.)、梵罗尼公司(VEROINE ABRASIVES LLC.)、昌弘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昌弘貿易株式会社)、M/s. VINAY GEMS、微晶企业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签订了《订货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9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86亿元)。 根据合同内容,本次合同标的为微纳米级金刚石单晶、微粉等产品。本次订货合同订单金额中华晶微钻与圣彼得堡钻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金额 1800 万美元;与梵罗尼公司交易金额2400 万美元;与昌弘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额 2600 万美元;与 M/s. VINAY GEMS 公司交易金额 1600 万美元;与微晶企业有限公司交易金额 800 万美元。 |
6. |
2016年5月31日,公司收到河南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证书》。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省豫星华晶微钻有限公司和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共同完成的“纳米钻石烯的研发与应用”和“纳米碳晶素的研发与应用”被确认为“河南省科学技术成果”。 |
7. |
作为超硬材料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拥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及国家认可的实验室检测中心。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并享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270项,发明专利22项,其中一项为国际发明专利。公司专注于金刚石产业链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充分利用材料配方、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等优势,坚持创新驱动,优化产品结构,实现金刚石在工业和消费领域的融合发展,是国内综合技术优势领先的企业。 |
8. |
2016年6月份,公司调整定增方案,以8.70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包含实际控制人郭留希在内的五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52735.63万股,募资不超45.88亿元其中42.88亿元用于年产700万克拉宝石级钻石项目和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期为4年,项目达产后,正常年份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17.3亿元,年均税后净利润为7.96万元。本项目所得税前的内部收益率为27.0%,财务净现值为27.47亿元,投资回收期为5.8年。 |
9. |
2016年6月23日公告,公司董事长郭留希根据其于2015年7月10日作出的增持计划,于6月22日通过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13万股,增持均价为9.93元/股。本次增持的股份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增持后,郭留希持有公司股份7032.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7%。 |
10. |
2017年7月17日公司公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业务骨干;基层优秀员工,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50人。本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0,00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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