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5年1月份,公司控股股东常州诺亚完成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后,灵光能源相应持有公司81.48%的股权,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周荣生、顾宜真,控股股东仍为常州诺亚。原实际控制人冯月秀持股比例7.408%,吕行持股比例5.556%,万俊平持股比例5.556%。通过本次收购,在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的基础上,进行产业升级,向高端设备制造与光伏技术服务方向发展,达到改善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目的。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灵光能源将促进公司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进行产业升级,具体包括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促使公司成为国内领先的光伏设备、高端智能设备制造商;促使公司向光伏业技术服务方向发展,包括光伏设备一体化设计、开发、制造、后期维护、升级等。2014年11月份,公司1.94亿向常州诺亚转让江苏中晟46.37%股权。 |
2. |
2014年8月份,公司与博森光能在江苏金坛签订了金额为9500万的设备采购及供应协议,合同标的为DRZF800高效多晶硅铸锭炉。本次签订的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2013年度营业总收入的43.07%,若该合同于2014年顺利履行,将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有积极影响。 |
3. |
2013年11月份,公司分两期合计出资150万与五位自然人合资设立以研发、生产、制造福利彩票自助终端设备的合资公司。该项目样机研发完成,处于评估阶段。2014年11月份,公司在互动平台上表示,尚未接到彩票机业务订单。 |
4. |
2013年7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晟的全资子公司中晟光电首台大规模生产型LED MOCVD设备ProMaxy已于2013年6月顺利通过生产评估验收,各项性能均达到或超过验证与评估的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江苏中晟首台MOCVD设备ProMaxy通过客户和市场的验证,证明了我国自主研制的LED MOCVD制造技术已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进一步奠定中国实现大型MOCVD设备国产化战略目标。此项重大进展表明江苏中晟的LED MOCVD设备已具备产业化基础。 |
5. |
2012年7月,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将“年产150台多晶硅铸锭炉项目”项目剩余7000的万元用于投资“年产50万km树脂金刚线的项目”。2012年公司主要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拟在2012年的四季度形成产品的批量销售。若在2013年底形成产能50万km,则该项目2014年能够形成销售收入为12000万元,净利润为3000万元。截止至2014年12月底,项目进度为64.78%,项目实现效益为-1753.81万元。2015年3月,公司拟终止该项目并使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所有募集资金利息为2544.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 |
2016年3月14日公司公告称,公司与扬州天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扬州天晟”或“乙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将金坛市经济开发区华城路318号的多晶示范工厂,包括现有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建筑面积约10988平方米及生产设备租赁给乙方 ,租赁期限3年,租赁金额1,863.36万元。 |
7. |
2016年7月20日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常州诺亚通知,常州诺亚控股股东北京灵光的股东上海晶美、胡小星于7月18日分别与陈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陈华以现金出资8,000万元收购上海晶美持有的北京灵光40%股权,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收购胡小星持有的北京灵光10%股权。收购完成后,陈华将持有北京灵光50%股权,间接控制上市公司40,457,206股,持股比例20.23%。股权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华。 |
8. |
2016年12月8日公告,公司与深圳市赛宝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采购及供应协议》,公司向赛宝伦科技销售256套DRF-95直拉式硅单晶炉,共计18636.80万元。据公告,本次协议金额占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99.39%,若该协议能按期执行,预计对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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