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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7月份,证监会受理公司定增申请。公司作价55亿元置入长春长生100%股权,3.96亿元置出除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拟16.91元/股向长春长生全体20名股东合计非公开发行3亿股公司股份募资51.05亿元支付上述交易标的作价的差额部分,同时,公司拟18.12元/股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9159.83万股募资不超16.6亿元用于长春长生主营业务的发展及支付本次交易的4500万元中介费用,本次配套募集投资于水痘疫苗狂犬疫苗车间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计算期内,年均营业收入11.53亿元,年均净利润4.4亿元),疫苗产品研发项目等。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高俊芳,张洺豪,张友奎。长春长生主营人用疫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首批自主研发销售流感疫苗及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的疫苗企业,是中国最早获得许可采用细胞工厂技术生产甲肝减毒活疫苗的疫苗企业,目前在售产品包含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细胞),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和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产品市场占有率分列全国第3位,第3位,第4位,第4位和第2位,2015年1月份,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上市销售。交易对方承诺标的资产在2015-2017年利润数不少于3亿元,4亿元,5亿元。
2.公司以募集资金23024万元投资“新型高效岩土钻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达产后,公司各类钻机生产能力与2010年相比增长96.96%,其中机械立轴式岩心钻机总产能6662台,全液压岩心钻机总产能1036台,水平定向钻机总产能378台,多功能煤层气钻机总产能254台,预计每年新增营业收入34166.50万元,净利润6641.89万元,以15045万元投资“钻杆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达产后,公司钻杆产品产能由2010年的471吨增至15471吨(公司2010年才第一年规模生产钻杆产品,产能基础较小),预计每年新增营业收入23496万元,净利润3330.26万元。2013年8月份,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后,新型高效岩土钻机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投资完成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原计划为2014年5月24日),钻杆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原计划为2014年5月24日)。
3.公司具有将近40年岩土钻孔装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的行业积累,在技术,工艺,制造方面经过长期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产品既有立轴式岩心钻机,又有全液压岩心钻机,还有水平定向钻机,煤层气钻机等产品,各类产品已形成系列化,不仅能为用户提供主机,还能提供钻塔,泥浆泵,钻杆等配套产品。2013年公司设计制造的HXY-9B型立轴式岩芯钻机完成了“中国岩金勘查第一深钻”,终孔深度4006.17米,终孔口径75毫米,开创了国内固体矿产勘查小口径岩芯深部钻探先河,公司设计制造的国内最大回拖能力(1000吨)的水平定向钻机FDP-1000完成引黄入焦项目水平定向钻穿越回拖工程。
4.岩土钻孔装备主要应用于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勘探、能源勘探开采、能源管线和市政工程管线铺设等领域;随着国内矿产资源和能源需求持续增长、城市化和工业化持续发展,岩土钻孔作业及相关装备需求向好。根据国土资源部《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1年-2015年我国主要矿产资源新增探明储量平均为2008年-2010年的2倍左右。据预测,2011年-2015年,即“十二五”期间,我国地质勘查费总投入将超过5300亿元,岩心钻机销量有望达20000台,年均4000台。我国岩心钻探机械的主流产品是传统机械立轴式钻机,而且很大一部分钻机为20世纪90年代产品,钻探能力不足,钻探深度一般不超过1000米,地质钻探施工效率低。全液压动力头式钻机具有地质钻探施工效率高、安全性好,人力劳动量较少的特点。根据中国地质局的目标,2015年全液压钻机占比将达百分之三十。
5.公司产品齐全,结构合理,能够为客户提供岩土钻机、钻具、配件等全套岩土钻孔机械设备,具有综合服务优势。公司在地质岩心钻探方面可生产岩心钻机、钻杆、钻塔、泥浆泵等设备,在非开挖工程施工方面可生产水平定向钻机、钻杆、钻头等设备,在煤层气及浅层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方面可生产多功能煤层气钻机、钻杆。公司在销售钻机产品时,可以配套销售钻杆、钻头、钻塔等,同时钻杆和钻头属于损耗品,在钻机使用过程中,客户须根据损耗情况不断补充购买。公司能够向客户提供钻机、钻杆等全套岩土钻孔机械设备,有利于客户降低采购成本,还有利于公司增加单个客户销售金额、降低销售费用,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6.2016年4月20日公告,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优化调整业务架构的议案》,公司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在长春签订协议。根据协议,长春长生同意将其持有的无锡鑫连鑫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鑫连鑫)33.72%的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金额4215万元,长生生物同意受让。为强化母公司在战略投资、资本运作、子公司监管等方面的管理职能,明晰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工作权责,提升决策效率,公司决定对长生生物现有业务板块在母子公司间逐步进行适当的优化调整,将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持有的无锡鑫连鑫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鑫连鑫”)股权全部转让给长生生物,此次股权转让,有利于理顺长春长生和无锡鑫连鑫的管理和业务关系,提高管理效率,不会对公司业务造成风险,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7.2016年5月16日午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与日本 Gene Techno Science 公司(下称“GTS”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在日本札幌市签署了发阿达木单抗生物仿制药的《主协议》,GTS 公司同意将阿达木单抗生物仿制药在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市场开发的许可权独家转让给长春长生,长春长生按照里程碑付款方式支付GTS 公司技术转让费用12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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