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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9月份,公司拟以15.01 元/股定增1665.56万股并支付现金2.5亿元,合计作价5亿元收购新峰管业100%股权,另以17.2元/股定增2034.88万股(发行对象为公司董事长等4位高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3.5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新峰管业的主营业务是工业金属管件的生产与销售,下游领域主要包含核电和石油化工,以2015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为50694.30万元,增值率125.86%。2015-2018年度新峰管业承诺净利润分别不少于2090万元, 4200万元, 4950万元,5850万元。
2.2015年度公司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4.8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亿元(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受到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3.2014年5月份,公司完成了以8.85元/股向34位激励对象授予701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24个月-36个月、36个月-48个月,可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解锁条件为:相较2012年,2014、2015、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分别不低于110%、140%、165%。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所缴纳的股权认购款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2014年1月份,公司完成了以16.60元/股向6名特定对象定增2960万股,募资净额46261万元,投建两个PCCP生产线项目:辽宁分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河北分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2012年10月份,公司成功中标了中国某大型输水工程PCCP供货项目,并与业主签订了管材供货合同书,合同总金额13.96亿,公司考虑到该项目主体工程完成后沿线城市配套供水项目的实施,并进一步开发东北地区PCCP输水管市场,拟投资3.3亿建设辽宁分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完成达产后,年生产规模DN3600PCCP60Km,年经营收入4.33亿,利润总额6849万;为积极开拓华北地区的PCCP市场,投资2亿建设河北分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达产后,年生产规模PCCP100Km,年经营收入2.93亿,利润总额5467万。
5.公司分别以募资9223.13万元、8303.48万元、8779.69万元投资“山东博山建设项目”(已完成)、“辽宁辽阳扩建项目”(已完成)、“河南新郑扩建项目”(已完成)三地的生产线建设,其中山东生产基地有望将产品辐射至山东、河北、京津唐等环渤海地区;河南生产基地有望将产品辐射至河南、湖北、山西、陕西等中部地区;辽宁生产基地有望将产品辐射至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东北地区。全面达产之后,公司增加标准PCCP管产能180KM,增长了78%,达410KM;预计新增年销售收入为50040万元,新增净利润为6301万元。
6.输排水工程主要包括了明渠、暗渠和管道输水三种方式。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明渠、暗渠在输排水工程中的应用比例逐步降低,普遍采用PCCP在内的管道输水方式。PCCP与其他输水管道相比,具有适用范围广,最大口径大,使用寿命长,承受工作压力大,覆土深度大,耐腐蚀能力强,抗渗性强,密封性强,抗震能力强,管材配件易于获得,能够带压开孔,现场安装速度快,回填土无特殊要求,抗负压能力强等优势。在大口径管材领域,PCCP的优势更加突出,同等管径PCCP耗用钢材比SP节省约70%,价格可比SP降低约40%,大口径PCCP可降低50%。PCCP接头无需挖工作坑,施工时沟槽开挖度窄,安装方便,可以降低工程造价,具有明显的综合成本优势。PCCP与其他较大管径的管材相比,成本优势明显,而且呈现出口径越大成本优势越大的趋势。
7.2016年3月4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业主方辽宁某供水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等联合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89,493,339.81元投标报价中标辽宁某供水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三标。
点评:公司从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中标金额人民币189,493,339.81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64%,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影响。
8.2016年3月16日公告,经公司与北京京水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水润丰”)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出资协议书》,拟共同投资设立北京泉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盈环保”)。泉盈环保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此次投资有利于加快公司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公司在环保领域的竞争实力。此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9.2016年3月21日公告,公司2016年3月18日,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发布了《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一、二、三标中标结果公告》,确定公司为“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三标段”中标单位。此次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49,012,692.81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51%,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2016-2019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影响。
10.2016年5月6日公告,近日公司与吉林省中部城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三标合同文件》,合同金额:人民币149,012,692.81元。公司资金充足,人员、技术、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合同金额人民币149,012,692.81元,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30%,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2016年至2019年的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影响。
11.2016年5月10日公告,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吉林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设分支机构名称: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此次公司设立吉林分公司,有利于保障《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三标合同文件》的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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