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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8月份,全资子公司尚荣投资拟不超2亿元与中金高盈,加银富民共同设立医疗产业并购基金(总规模不超12亿元),基金投资领域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耗材,医疗器械与设备,新兴诊疗技术,移动医疗与智能医疗服务,健康养老产业及其他医疗服务产业等。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长期将有助于公司降低并购风险,提高并购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2015年7月份,公司与宜华健康在医疗产品与服务及康复养老等医疗健康领域展开全面战略合作。宜华健康全资子公司众安康为超过100家医院提供医疗非诊疗业务,是中国最大的医疗非诊疗业务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将与众安康合设医院物资配送中心,整合双方医院资源,将公司的一次性手术包,骨科植入材料等耗材配送给合作医院,与其合作,采用医养结合方式,共同开发康复养老项目。同时,双方开展“互联网 医疗”业务合作,公司向其提供医疗线下支持,并向其开放信息化端口,宜华健康向公司提供互联网医疗线上技术支持,开放互联网健康平台共享医疗大数据。
3.2015年5月份,股东大会同意1亿元设全资子公司安徽尚荣投资,开展合肥尚荣移动医疗产业基地建设。该基地总投资13.89亿元,将发展无纺卫生材料及移动医疗系统,车载设备,移动救护产品等移动救护产业。项目计划建设周期2年,预计可实现年均收入约12亿元,年均净利润约2亿元。基地项目有助于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最大的医疗服务提供商。
4.2014年11月,调整后公司拟以11.71元/股向95人授予322.79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296.79万股,预留2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一年后,激励对象可在解锁期内按每年30%:25%:25%:20%的比例分批逐年解锁;预留股份在授予日起满两年后,可按每年40%:30%:30%的比例分批逐年解锁。解锁条件为:2014-2017年较2013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60%、100%和130%;且各自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2014年12月,公司首次授予的296.79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5.2014年9月,公司1.014亿元收购锦洲医械66.21%股权。锦洲医械主营骨科器械制造等产品,同时持有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90.625%股权,经营范围为三类6846植入材料及人工器官、二类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制造等。截至2013年底,锦洲医械净资产3096.6万元,2013年营收3401.85万元,净利润1184.56万元。锦洲医械承诺,吉美瑞医疗2014-2017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00万元、1560万元、1872万元、2246.40万元。本次交易将使公司切入高端植入器械领域,并有助于公司搭建医疗器械产销平台。
6.2013年8月份,公司投资9000万元控股普尔德医疗(现金收购 后续增资,占55%)。该公司主营一次性无纺医疗用品和医用无纺布制成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可年生产,销售一次性手术衣4000多万件,防护服800多万件,手术包500多万套,产品以出口为主。与同行相比,普尔德医疗是行业认证最齐全的企业,也是本行业中国大陆第一家获得美国FDA审核通过企业,已通过了多国认证许可。截止2013年6月30日,普尔德医疗净资产9514.89万元,普尔德医疗预计2013年1-8月,2014年,2015年将分别实现净利润500万元,1800万元,2800万元,差额部分交易对手方予以补足,公司预计用五年的时间即可收回投资成本。
7.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占总人口的14.3%,预计2013年突破2亿,2034年突破4亿。但目前我国各类老年服务机构共拥有床位416.5万张。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与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缓慢的矛盾,困扰着未富先老的中国。未来随着各类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护理中心等需求的巨大释放,公司将在相关医疗工程领域受益巨大。
8.2016年3月31日公告,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收到招标单位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BJJF-2016-169)。通知确定公司在独山县人民医院及中医院迁建项目PPP【建设、拥有、运营(BOO)】模式合作伙伴招标项目(招标编号:BJJF-2016-169)为中标单位。此次该项目中标后,对公司未来几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该项目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9.2016年5月9日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尚荣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尚荣”)于2016年5月6日分别与宁陵县人民医院、宁陵县妇幼保健院签署了《河南省宁陵县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新建项目融资建设合同》、《河南省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合同》。公司与宁陵县人民医院签署《河南省宁陵县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新建项目融资建设合同》合同暂定价(人民币)为1.5亿元整,年均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4.5%;公司与宁陵县妇幼保健院签署《河南省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合同》合同暂定价(人民币)为1亿元整,年均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3%。该项目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几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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