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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1月份,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邓烨芳,董事万胜平,商晓红,高管汪国胜承诺自2016年1月8日起的六个月内(至2016年7月7日止)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直接持有或通过资管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2.2015年11月份,公司拟不少于16.65元/股定增不超731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12.18亿元,主要用于绿色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万平方米钢结构住宅的部品部件生产能力,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1.88亿元,增加净利润6000万元),高端智能立体停车设备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500个充电桩一体化车位及400套智能搬运机器人的生产能力,总投资2.6亿元,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4.2亿元,增加净利润4216万元),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总投资2.03亿元,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节约营业成本5400万元,增加净利润459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3.35亿元)。
3.与精工钢构等钢结构龙头企业构建的“制造—安装”一体化经营模式不同的是,公司专注于钢结构件的生产制造,即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制造不同类型的钢结构产品,同时可提供配套的安装服务,企业利润主要来源于产品制造,只有小部分来自于安装利润。而传统的钢结构承包商主要负责项目管理环节,即采取投标的方式承接工程,然后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自己设计,生产并完成安装钢结构产品任务,或将设计环节委托相关设计院完成,将生产钢结构产品的任务交给专业制造商完成。从业务量上说,钢结构制造商更容易实现复制与扩张,从价上说,钢结构制造商的毛利率更低,净利率更高(应收款比率低,现金占用少)。
4.2016年3月15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宝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治集团”)关于安徽A项目钢结构制作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暂定钢结构制作工程量为15000吨,,楼承板暂定为145000㎡,总共合同暂估价为58,080,440.00元人民币。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该项目合同暂估价为58080440.00元,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2,791,778,763.92元,该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2.08%。
5.2016年3月22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二局”)关于武汉环球贸易中心(ICC)BB塔钢结构制作工程合同,合同暂定钢结构制作工程量为10974.3吨,合同暂估价为45,547,819.60元人民币。该项目合同暂估价为45547819.60元,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2,791,778,763.92元,该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1.63%。该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2016年、2017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6.2016年3月25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铁六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六局”)关于淮南孔李淮河大桥钢箱拱桥工程(来料加工)合同,合同暂定钢结构制作工程量为10725吨,合同暂估价为32745570.00元人民币。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该项目合同暂估价为32745570.00,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2,791,778,763.92元,该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1.17%。
7.2016年4月19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郑州亿融易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亿融”)关于石坪片区前沿产业园(一期)工程钢结构构件采购合同,合同暂定钢结构制作工程量为12000吨,总共合同暂估价为53856000.00元人民币。该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1.93%。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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