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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9月份,公司拟投资设立的创新业务子公司,公司持有60%的股权,保持控股地位,员工跟投平台跟投40%的股权。跟投平台分为A计划和B计划。其中,A计划,系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创新业务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组成,强制跟投各类创新业务,确保海康威视核心员工与公司创新业务牢牢绑定,形成共创,共担的业务平台,B计划,系由创新业务子公司核心员工且是全职员工组成,参与跟投某一特定创新业务,旨在进一步激发创新业务子公司员工的创造性和拼搏精神,建立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行业惯例的高风险和高回报的人才吸引,人才管理模式。
2.2015年4月份,公司和浙江省公安厅签署合作协议。公司将发挥在数字安防领域的品牌、技术、人才、资金、服务优势,积极参与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院校及研究院的视频图像全警应用的研究,基于视频图像结构化、云存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共同做好各级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应用功能实现与推广。同时,公司将与浙江省公安厅网警总队联合共建“嵌入式”系统安全技术实验室,破解新技术应用中遇到的网络安全问题。
3.2015年3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3.54亿股H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8%)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并授予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本次发行H股拟投向海康威视互联网业务投入,战略新兴产业投入,海外业务拓展,潜在收购,新建海康威视桐庐安防产业基地等6个项目。同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第二大股东龚虹嘉将所持7.44亿股中的4.88亿股A股转为H股,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之后,将在一定时间内减持上述经A股转换而持有的H股。
4.2014年9月份,公司调整后以9.25元/股向激励对象授予5334.51万股限制性股票。分3次按40%、30%、30%的比例解锁(分别为授予后的24个月至36个月,36个月至48个月,48个月至60个月)。业绩考核条件:净资产收益率解锁时点前一年度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前一年度75分位水平;营业收入增长率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较授予前一年不低于35%、20%、26%,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2014年10月份,上述方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5.2014年8月份,公司与乐视网信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将在云服务,智能硬件,视频内容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协议有效期二年,主要合作范围有:基于萤石系列的摄像机与乐视的智能电视,开发适合乐视智能电视的视频相关业务的萤石摄像机,采用“乐视”“萤石”双品牌的模式进行市场营销,发挥乐视内容与生态链的优势,将乐视网TV版,letvstore等服务集成到萤石互联网视频盒子上,将海康萤石云APP或SDK软件开发集成到乐视的盒子与超级电视等终端,乐视在全球布有约300个CDN节点,3.5T带宽,萤石云业务从技术,商务的角度与乐视云平台来开始合作的尝试,及基于双方产品及资源,协作开展智能家居,商业楼宇等项目型合作等。
6.基于当前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化,对项目规模进行了必要调整。调整后,一期建设项目为市局及14个区县业主,二期建设项目为25个(后变更为27个)区县业主。2014年5月,已与重庆项目一期建设规划中的市局及12个区县业主签署建设合同补充协议。全部建设合同合计总价暂定为人民币19.62亿元,所有建设合同全部按照进度付款,13个月内完成。同时,与二期建设规划中的1个区县业主签署建设合同补充协议。全部建设合同合计总价暂定为人民币1.11亿元,所有建设合同全部按照进度付款,13个月内完成。2014年6月,公司已于2014年6月完成重庆应指工程一期项目剩余2个区县建设合同补充协议签署,合同总价1.7亿元。2015年4月,公司已全部完成二期项目区县补充协议签订,合同暂定总价金额为14.97亿元;根据概算,公司自有产品在二期项目中销售额预计达到6.85亿元。
7.2014年1月份,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股权过户登记。2013年6月份,五十二所所持海康威视40.42%的股份无偿划转给海康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后,海康集团持有海康威视40.42%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近年来,作为五十二所民品产业的孵化平台,海康集团依托中国电科的雄厚科研实力,以物联网在智慧城市中的应用作为战略方向,以智慧城市在“十二五”期间率先启动的平安城市、城市建设、节能减排、车联网等重要应用领域为主线,形成合理的业务发展梯队。2013年8月份,海康集团与五十二所签署了《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协议》。
8.公司以募集资金5.64亿元投资视频监控录像设备产业化项目,达到年产视音频编解码卡290万路、数字硬盘录像机、网络硬盘录像存储设备等158万台生产规模,达产后预计可新增年销售收入18.66亿元,净利润3.26亿元。以4.04亿元投资数字监控摄像机产业化项目,达到年产视频监控摄像机216.3万只,球机,一体化摄像机等衍生产品25万只,数字摄像机IP模块24万只生产规模,达产后预计可新增年销售收入为18.14亿元,净利润为3.04亿元。(上述项目已完工,2014年合计实现效益30.05亿元。)
9.2013年,互联网业务推出了全新的品牌“萤石(ezviz)”,定位于为小微企业、家庭和个人提供可视化安全为基础的关爱、沟通、分享服务,涵盖终端APP、互联网软件平台、电商和社区门户,以及智能视频终端、无线传感器、穿戴式设备等系列产品及服务。公司推出了萤石云(视频7)服务平台,并把该平台作为支撑,发展网络生态环境;建立了电子商务平台“萤石商城”;发布了一系列全新设计的互联网摄像机、跨界视频盒子及报警盒子等消费类产品。
10.2010年11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电子科技集团与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框架协议:重庆市将通过新建、扩建视频监控点,升级改造现有视频监控系统,资源整合、系统集成,形成一个覆盖整个重庆市的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截止到2011年10月签署了全部42个建设合同,总价为77.03亿元。其中,按照进度付款的建设合同8项,涉及16.61亿元;BT合同34项,涉及到60.42亿元。
11.公司可以为单个客户的特殊要求提供专用性极强的定制产品,使得产品应用面能够覆盖到几乎所有的行业应用领域,这是公司在行业内重要的竞争优势之一。如DS-8000AH/AHL系列ATM专用DVR、DS-8004SH/SHL系列审讯专用DVR、适用于交通工具的DS-8000HM系列车载专用DVR、防爆专用摄像机等;针对体育场馆、交通、银行等不同场所或行业的安全需求特点,为其量身打造应用软件系统,提供产品应用集成平台。
12.2016年5月31日午间公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乙方)拟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国开发展基金”、甲方)分别以人民币现金1.24亿元、0.5亿元共同对公司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海康电子”、丙方)进行增资,公司还拟与国开发展基金、海康电子签署《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将于近日正式签署)。本次国开发展基金的增资款将用于公司“互联网安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期限为8年,投资期限内国开发展基金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为1.2%,公司承诺将按照约定的回购计划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海康电子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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