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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11月份,公司拟以11.53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8736.51万股,收购四川国理,四川兴晟,四川华闽各100%股权。交易对价预计不超10.1亿元。另拟以底价11.53元/股向莆田汇金,博时基金(社保基金501),人寿资管等非公开发行不超7805.72万股,募集不超9亿元用于偿还拟购买交易标的债务及上市公司借款等。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控制的锂矿资源量将大幅增加,同时,本次公司拟收购的矿权与公司现有锂辉石矿同处一个区域,在巩固优化公司现有锂产业链布局发挥协同效应的同时,还可依托公司在矿山采选方面丰富的管理和生产经验,符合公司未来重点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战略转型要求。
2.2015年6月份,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建设金鑫矿业锂辉石矿160万t/a采选工程扩建项目,项目建设投产后金鑫矿业年采选锂辉石矿规模达到160万吨。本项目总投资约49078万元,扣除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了投资大约1.9亿元,需增加投资约3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达产后年销售收入82717万元,年均净利润38862万元。
3.2015年5月份,公司鉴于盈富泰克拟转让天津巴莫13.1585%股权事项未通过其董事会审批,公司与盈富泰克签订的《框架协议》取消。2014年12月份,公司拟以总金额8139.28万元收购天津巴莫18.9146%股权。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制,开发和规模化生产,是国内目前综合实力较强,产销量较大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具有高端锂离子正极材料氧化钴锂5000吨/年的生产能力。2014年9月份,公司已完成厦门黄岩100%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4年8月份,公司同意受让喀什黄岩持有的厦门黄岩100%股权。厦门黄岩100%权益预计不超3亿元。厦门黄岩主要资产为持有众和新能源33.33%的股权,及持有闽锋锂业33.19%的股权。其中,众和新能源持深圳天骄70%股权,持有闽锋锂业62.95%股权,闽锋锂业持有金鑫矿业98%股权。
4.2015年4月份,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5.2016年4月11日,子公司深圳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发明专利证书: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湿法包覆铝的制备方法。本发明的湿法包覆异丙醇铝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具有较好的高温安全性性和循环性能,可用于动力电池。
2016年3月3日,公司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两项发明专利证书,包括一种锂离子电池多元正极材料球形前驱体的制备方法、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固相法掺杂铝的制备方法。
6.2012年9月份,公司签订正式合同,由公司单方向厦门帛石增资3.2亿元,从而持有厦门帛石66.67%股权,进而间接控股深圳天骄(厦门帛石持有其70%股权),闽锋锂业(厦门帛石持有其62.95%股权),金鑫矿业(闽锋锂业持有金鑫矿业100%股权),进入新能源锂电材料产业。金鑫矿业拥有1个采矿权(高尔达矿段矿石资源/储量2199万吨,Li2O资源量29.56万吨。2013年年报中披露,随着勘探的推进,金鑫矿业已查明矿石储量取得重大进展,VIII号矿脉查明的Li2O氧化锂资源总量由原来的29.56万吨增加至48.59万吨。)和1个探矿权,采矿许可证许可的年开采规模为15万吨,建设规模为年处理矿石10万吨,开采量不足5万吨,未满负荷生产,扩建项目达产后,设计生产能力达70万吨/年。2015年中报披露,深圳天骄净利润-158.75万元。
7.2016年4月11日,公司公告称,日前公司收到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 2015 年 9 月 21 日,有效期为三年。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有助于降低公司税负。
8.公司拥有多项非专利核心技术,在国内仅有少数同行厂家掌握,已形成多品种,多纤维生产能力优势,产品共有12大系列逾2000个品种,涵盖了从6s*6s粗犷织物到120s*120s高支高密多纤维密度所有全棉产品,技术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目前公司累计拥有17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41项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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