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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4月份,子公司西部环保签署《土地流转意向书》,就西部环保在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流转承包约3.6万亩土地的相关事项达成合作意向,拟流转的部分土地为盐碱荒地,西部环保利用乌海化工工业废渣和其他产品加工成土壤调理剂系列产品,可用于改良酸性、碱性土壤。此举进一步合理优化土地资源,修复盐碱类退化土地,实行土地规模经营。2015年5月,子公司西部环保与乌海市海南区政府签署了《土地流转意向书》,拟在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流转承包农业土地约2万亩,用于修复盐碱土地,增加农业耕地面积,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和耕地指标置换。
2.2016年3月31日,公司公告,拟定增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18亿元,投向土壤修复项目、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及基于氯碱产业的供应链管理项目等。募投项目将增强公司在土壤修复、PVC 产业化应用、塑料化工原材料现货电子交易及供应链综合服务领域的竞争力,充分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
3.2014年8月份,公司授予激励对象665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553万份,预留112万份)和1379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51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09元/股。本次激励计划可按30%,30%和40%的比例分三期解锁及行权。行权及解锁的条件为2014-2016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少于12%,2014-2016年净利润分别不少于4.28亿元,4.98亿元和5.48亿元。2014年10月份,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55人,实际认购数量1239.60万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57人,授予登记数量为511万股(不含预留112万股)。2015年7月份,因实施利润分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8.31元/股,剩余有效股票期权数量为347.90万份。
4.2013年5月份,公司完成向鸿达集团、成禧公司及皇冠实业以7.6元/股定增3.3亿股募资25.1亿元收购乌海化工100%股权。2013年12月份,完成以7.61元/股定增1.1亿股募资8.3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乌海化工定价25.1亿元,增值率123.6%,2013年净利润预测数为2.95亿元,承诺2013-2015年净利润分别为2.95亿元、4.24亿元、4.93亿元,若未达到鸿达集团等则对公司进行补偿。待乌海化工所属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拥有90万吨/年PVC、90万吨/年烧碱的生产能力。2014年1-12月,乌海化工实现净利润3.95亿元。尚未达到2014年度盈利预测承诺值。公司向各重组方回购合计应补偿股份数1757万股并注销。
5.2016年4月26日,公司拟推利润分配方案:10股送5股同时转增10股派2元。
6.2015年7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周奕丰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作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择机增持公司股票,保持上市公司股价稳定。
三、在适当的条件下,推动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四、一如既往地依法支持上市公司经营工作,帮助公司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督促公司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公司 359,437,833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69%。上述承诺充分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传递股市正能量的决心。
7.2014年10月份,公司拟在包头市收购达茂稀土100%股权并投资建设“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业链”项目,并与包头市人民政府、达茂稀土、包钢股份、包钢稀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助于提升公司稀土下游产品的研发,生产水平,加快公司对稀土在塑料及高分子材料应用领域的研发,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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