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6年6月12日晚间公告,调整后公司拟8.44元/股定增2.21亿股 现金6.56亿元向投资集团购买鹤壁同力97.15%股权,鹤壁丰鹤50%股权,华能沁北12.00%股权(三项资产评估值合计为25.22亿元,增值率分别为57.7%,43.36%,23.45%),成交价格25.2亿元(其中,鹤壁同力97.15%股权、鹤壁丰鹤50.00%股权的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华能沁北12.00%股权的交易对价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同时拟8.44元/股募资不超6.9亿元,扣除本次交易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后用以支付购买华能沁北部分股权的现金对价。鹤壁同力主营电力生产与销售,热力生产与供应,鹤壁丰鹤主要业务为电力生产,华能沁北的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的生产及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均将得到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
2. |
2014年12月份,公司完成以9.02元/股定增23192.9万股,募资20.92亿元。其中2.93亿元收购新乡中益95%股权(收购完成后,将全资控股),鹤壁鹤淇97.15%股权,17.46亿元补充其投建项目资本金,剩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新乡中益与鹤壁鹤淇分别负责“新中益电厂2×6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和“鹤壁鹤淇电厂2×6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目前仍处于建设期。项目投产后,公司可控装机容量将由190万千瓦提升至430万千瓦以上。2015年中报披露,新中益电厂实现效益5234.6万元。 |
3. |
超临界发电机组是目前国内应用的技术领先的火电机组,机组热效率可以达到48%以上,能够有效降低发电煤耗;有利于发电企业的节能减排。天益公司2台于2008年建成投产的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机组煤耗水平及发电效率等指标均处于河南省前列。鸭电公司两台35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也是河南省目前的主力发电机组。 |
4. |
2015年12月29日公告,公司拟参与设立河南豫煤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中子公司交易中心出资350万元,持股比例35%,广德物流出资400万元,占40%,卓悦投资出资150万元,占15%,合资物流公司管理团队出资100万元,占10%。物流公司的成立是建立在煤炭等大宗商品物流服务需求基础上,以物流科技发展,互联网 及大数据运用技术为依托,有利于进一步延伸公司及交易中心业务链条,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
5. |
2015年8月6日发布公告称,为主动适应绿色经济发展需要,开拓环保产业市场并带动企业转型发展,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菲达环保三方共同出资1亿设立了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其中豫能控股、河南投资集团、菲达环保分别出资3500万元、2500万元、4000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35%、25%、40%。合资公司的业务将主要聚焦于环保工程投资、承包设计、咨询、环境监测服务、新能源建设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领域。其中设立初期将主要以火力发电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为切入点开展业务,未来视业务发展状况,逐步开展涵盖大气、水、固废、土壤、噪声等领域的综合性环境服务。 |
6. |
2016年6月13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亿元,独资设立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开展新能源项目开发、设计、建设及运营工作。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电力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本次设立新能源公司是为了加快新能源项目落地,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形成火电、新能源协调发展格局。 |
7. |
2016年6月22日晚间公告,公司子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豫煤交易电商平台已建设成功,于近日上线试运行。该平台涵盖煤炭采购和销售、煤炭加工、煤炭物流服务、煤炭信息流服务和煤炭结算资金流服务,能够为煤炭产业链企业提供“一站式、全过程”便利化服务,形成区域线上煤炭储配交易中心。平台顺利投运后,通过对煤炭生产、运输、交易全过程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供应链资源的整合,促进煤炭交易便利化、简单化,可有效降低煤炭交易成本、提高整体运作效率,进一步强化公司对煤炭资源的控制力,降低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燃煤成本,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
8. |
2016年11月29日公告,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2016年第1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河南豫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出资2.5亿元,独资设立河南豫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售配电相关业务。 |
9. |
2016年11月29日公告,为了增加发电收入、提高机组负荷率、提升机组运行经济性,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公司子公司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鹤淇发电”)与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同力发电”或“鹤壁同力”)达成协议,双方签订《发电量指标交易合同》,出售方同力发电将其电量指标10,000万千瓦时,以0.12元/千瓦时(含税)的交易价格出售给鹤淇发电,由鹤淇发电代发。预计交易金额为1,200万元。 |
10. |
2017年4月28日公告,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鹤淇发电”)、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力发电”)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鹤淇发电和同力发电股权结构一致,均为豫能控股持股97.15%、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鹤壁经投”)持股2.85%。鹤淇发电装机为2×60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同力发电装机为2×300 MW亚临界发电机组。为充分发挥大机组高参数、高性能、低能耗的优势,公司拟由鹤淇发电为主体吸收合并同力发电,发挥整体资源优势、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上市公司利益最大化。 |
11. |
2017年5月27日公告,公司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豫能控股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限售期满后,股份转让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
12. |
截至2017年5月26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8.44元/股。根据投资集团出具的承诺函,投资集团所持有的221,068,474股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至2020年10月27日。 |
13. |
2017年6月28日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河南投资集团)《关于河南投资集团股东拟发生变更的告知函》,公司实际控制人拟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河南省发改委)变更为河南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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