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5年11月份,公司定增申请获证监会发审委通过。公司拟5.23元/股(调整后)定增不超11.59亿股(调整后),募资不超60.6亿元用于发展风电,热电,光伏发电等能源业务,收购三峡集团拥有的部分风电资产及偿还三峡财务公司贷款。本次定增三峡集团拟认购9523.81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三峡集团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38.96%,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三峡集团。公司拟5.25元/股定增不超115428.57万股,募资不超60.6亿元用于发展风电,热电,光伏发电等能源业务,收购三峡集团拥有的部分风电资产及偿还三峡财务公司贷款。本次定增三峡集团拟认购9523.81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三峡集团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38.96%,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三峡集团。 |
2. |
2015年3月,公司拟与陕煤集团按照50%:50%的股权比例共同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煤投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的湖北煤投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由公司合并报表。双方拟将湖北煤投打造为湖北省煤炭供应保障平台,并最终使湖北煤投成为陕煤集团在湖北市场的唯一煤炭销售主体。陕煤化集团从2015年起,通过湖北煤投每年向湖北省供应1500万吨以上优质、优价煤炭,此后煤炭供应量逐年增加,随着蒙华铁路建成通车提升到每年3000至5000万吨。 |
3. |
2015年3月,公司拟与三峡集团、陕煤集团三方共同投资设立煤制气及煤电项目公司,负责建设江陵产业园区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气项目和2×1000MW燃煤电厂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暂定),陕煤集团出资35%、三峡集团出资35%、公司出资30%。煤制天然气项目争取在2015年底前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力争在3至5年时间内,建设形成年产气40亿立方米产能。燃煤电厂项目争取2020年完成2台单机装机容量100万千瓦的火力发电机组投产发电。 |
4. |
公司持有40%湖北核电股权(注册资本3000万元),湖北核电负责开发湖北省境内的核电站和能源项目。湖北核电正推进湖北浠水核电等一批后续核电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持有40%咸宁核电股份(注册资本3亿元),负责湖北省首个核电项目咸宁核电站的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营。咸宁核电项目规划容量为4台百万kw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台百万kw级机组,第一台机组预计2015年投产。湖北核电还计划在松滋市修建4到6台百万核电机组,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1000万kw的核电装机。 |
5. |
公司使用定增募资14.47亿投向四个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总投资15.27亿元)。孝昌-潜江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设计供气规模2015年为2.8亿立方米/年,2020年为4亿立方米/年,达产后年均利润总额4021万元;荆州-公安-石首项目设计供气规模为5亿立方米/年,达产后年均利润总额3355万元;武汉-赤壁天项目按照2015年1.24亿立方米/年、2020年1.69亿立方米/年设计,达产后年均利润总额1233万元;黄陂-麻城(红安)项目设计供气规模为2015年8.57亿立方米/年、2020年14.75亿立方米/年,达产后年均利润总额1721万。 |
6. |
截至2014年12月底,公司持有长江证券(000783)10.69%股权,初始投资成本6亿元,期末账面价值14.96亿元;持有湖北银行9.28%股权,初始投资成本8.15亿元,期末账面价值10.41亿元;持有长江财险16.67%股权,初始投资20000万,期末账面价值20101.8万。 |
7. |
公司是湖北区域内除中国三峡集团外最大的发电集团,拥有的清江流域三级电站是华中电网最重要的调峰调频基地。公司拥有水电、火电和风电等多种类型的发电机组,同时大股比参股核电项目。截至2014年6月底,公司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为576.37万千瓦瓦。2014年度,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151.5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40%。2015年公司力争完成发电量152.01亿千瓦时,销售天然气6.24亿立方米。 |
8. |
2014年1月份,为促进公司煤炭产业链延伸,加强公司煤炭原料成本控制,公司拟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有资金认购陕西煤业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投资金额不超过6.7亿元。截至2014年12月30日,公司持有陕西煤业1250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25%,最初投资成本5亿。 |
9. |
2013年7月,股东大会同意投建鄂州电厂三期工程,三期工程拟在鄂州电厂规划扩建场地上顺延扩建2×100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总投资约77.23亿元,建设期4年(38个月);设计年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5000h,年上网电量95.20亿kW·h;项目税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13.29%。鄂州电厂总体建设规划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2×300MW燃煤机组项目已投产。二期工程系顺延扩建的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全资子公司持项目公司51%股权)已投产。 |
10. |
三峡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应确保湖北能源集团作为全省能源保障平台的功能不变,能源主业也不变,水电、火电、天然气等现有能源业务、资产不划出。同时三峡集团同意将其目前拥有的中小水电、湖北省内风电及湖北银行股权等整合到公司。 |
11. |
2016年5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507.4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增持均价为4.66元/股。据了解,出于对公司的管控需要,三峡集团于今年3月23日—29日、5月3日—20日两个时间段增持公司股份,目前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尚无继续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6.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0%。 |
12. |
2016年11月2日公告,为促进天然气相关项目的合作与推进,经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与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营口市政府”)及长联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石油”)正式签订《关于投资建设营口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
13. |
2016年11月2日公告,为促进天然气相关项目的合作与推进,经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与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滨州市政府”)及长联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石油”)正式签订《关于投资建设滨州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
14. |
017年6月14日公告,为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双赢的目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与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简称“武汉临空港管委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武汉市东西湖区)投资建设东西湖区燃机及配套项目事宜达成框架协议。 |
15. |
2017年6月20日公告,为完善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基础配套设施,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推动营口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政企共赢,经充分协商,公司与营口市人民政府就开发建设营口燃机热电联产及配套项目事宜签订框架协议。 |
16. |
2017年8月25日公告,公司拟与ACE INVESTMENT FUND II LP(简称“ACE”)及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新国际”)共同投资,收购Odebrecht Energia del Perú S.A.和Odebrecht Energía S.A.(简称“卖方”)所持有的Empresa de Generación Huallaga S.A. (秘鲁查格亚水电站项目公司,简称“EGH”或“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共同投资方(简称“买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0%∶40%∶20%。本次收购拟以EGH企业价值13.9亿美元进行收购,最终成交价格将根据交割时EGH经审计的营运资本、债务、现金等情况进行调整,其中,湖北能源对应股权出资额不超过2.77亿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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