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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开发的国际级重大项目“ 桁架式超大型海上平台”(也称海上“可移动陆地”),项目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桁架式超大型海上平台技术,是一种领先世界、概念全新的海上浮体结构型式,产品用途十分广泛,属于新型海洋工程装备产业。桁架的标准面积分三种规格,根据需求拼接组成,可无限放大,相当于多个船体并联,形成海上浮岛式的平台。配置动力可以以每小时18公里的时速进行移动。创业者可在这块“海上陆地”进行旅游开发、码头仓储、能源发电、海上利用及作为海洋保障基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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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集团是中国建材行业的大型骨干企业,是中国水泥行业国家政策重点支持的12家全国性大型水泥集团之一,旗下拥有10家全资子公司,5家控股子公司,总资产达152亿元,水泥年产能6000万吨。冀东集团装备制造与工程板块主要集中在冀东集团控股的盾石机械、盾石建筑、盾石筑炉和盾石电气。盾石机械年装备制造能力5万吨,以日产2500吨-10000吨水泥生产线主机设备为主,冀东集团拥有具备国内、国际工程总包资质的专业化工程公司(主要为盾石建筑和盾石筑炉)和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在水泥生产线已具备了从工艺设计到装备研发制造、工程建设、安装调试、“一条龙交钥匙”工程方面的雄厚实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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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施以技术创新为龙头,以节能装备、特色维修为主攻方向的差异化发展战略,公司装备研发中心是河北省水泥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并完成了节能装备、新能源装备、建材装备、矿山破碎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集成,保持了领先的行业竞争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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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1日公告,金隅股份与唐山市国资委、冀东集团签署《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拟以47.5亿元认购冀东集团12.4亿元的新增注册资本,交易价款中12.4亿元计入冀东集团的实收资本,35.1亿元计入冀东集团的资本公积;同时,金隅股份与中泰信托签署《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拟以4.75亿元收购中泰信托持有的冀东集团10%的股权。通过交易,金隅股份将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55%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并将通过冀东集团间接持有冀东水泥、*ST 冀装30%股股份。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金隅股份,实际控制人将由唐山市国资委变更为北京市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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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拟1.67亿元向公司关联方冀东机械出售公司持有的唐山盾石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盾石机械总资产为6.32亿元,净资产为7672.06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为9469.48万元,净利润为-13397.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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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5日公告,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公司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依据协议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交易款项的收付、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保险代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和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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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7日公告,唐山盾石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盾石电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12.5934万元,为提高盾石电气的资产规模,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满足其经营管理、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其增加注册资本5,387.4066万元。增资完成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612.5934万元增至1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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