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出资1628万元参股中国技术创新公司15%的股权,截止到2015年6月末,账面价值为1628万元。 |
2. |
2015年11月证监会同意公司定增1.09亿股(3.65元/股) 现金5168.64万元合计控股博世华80.51%股权并定增3539.62万股(3.74元/股)募集配套资金。博世华股东承诺其2015年至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4,300万元、6,000万元、7,200万元,如未达到则予以补偿。本次交易完成后,世纪星源主营业务将由物业管理与酒店服务,交通设施服务,不动产开发与经营进一步拓展至环境服务领域。通过本次收购,一方面,公司将拥有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的优质资产和准入资质、成熟的项目运营团队和商业运作模式,实现公司在环境治理行业的深度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前期积累的低碳环保技术和资源也可以借助于博世华,应用于环保项目实施中。而博世华有望借助上市公司平台,并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拓展项目资源,从而提高盈利能力。 |
3. |
低碳技术集成与环境处理工程的业务是公司致力于发展可结合现存核心业务,又能针对环境低碳节能减排有重大影响方向的新业务模式。在经过多年业务准备和拓展后,公司同北京能源集团全资附属企业深圳平湖钰湖电力公司签署了关于在平湖城市更新项目平台上研发集成"工业余热为居住与公共建筑服务"系统的合作战略协议,双方将收集利用区域内已规划的120万千瓦燃气电力机组所排放的工业余热,在"中环星苑"和平湖旧村改造的所涉相关区域的地块内共同建设梯级能源的供应系统与整个社区冷热源供应服务系统。该项新业务将在实质性的区域工程项目的签约后取得收益,估计2014年度该业务会取得较大进展。 |
4. |
2013年"深圳车港"处于过渡期的试营业阶段,2013年年度营业收入比去年出现了105%的增长(由于车港属于试营业期,收费服务的营业收入减去成本后的收益将直接冲减在建工程的成本,故对当期的利润无贡献)。2013年内,公司落实了可提升皇岗和福田两口岸之间通行效率的人行廊桥建设方案,该方案已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该方案建设实施后将使深圳车港二层成为连接口岸人行便捷通行的重要人流交汇节点,这将进一步提高"深圳车港"停车收费收益,同时也为公司的新能源交通服务方向的新业务收入模式打基础。 |
5. |
在2013年度公司不动产经营管理的各相关管理模块在传统业务方面实现了小幅增幅,但原计划在新商业模式下(即规模化的家居装饰定制服务业务)发展的新业务应实现不低于传统业务量30%的新增营收,而该计划在2013年底实现,故该相关商业计划将推迟到2014年实施。 |
6. |
2010年11月份,公司与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合作开发平湖社区旧村改造项目,该项目地块位于现状中的平湖大围、松柏围两地块的总面积约15万㎡(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公司负责资金投入,包括对旧村拆迁的全部赔偿,平湖股份负责出地,开发总利润按3比1比例在公司与平湖股份方之间分配。2012年报披露,报告期内根据实际地块权属情况调整和扩大了平湖城市更新项目的范围,前期工作中已按独立地块范围分别向政府申报了不低于600000平米建筑面积的专项规划方案。公司继续加大了对平湖片区旧改项目的资源投入。此项投入的调整,可促进本司不动产开发业务发展方向符合未来新城镇建设的十二五规划方向。截止2013年6月30号,平湖旧改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累计支付平湖旧改项目前期借款23606700元,包括公司取得平湖旧改项目的合作主体时支付的12000000元。 |
7. |
在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及实施条例颁发的法规背景下,公司以“平湖城市更新项目”和“南油厂区城市更新项目”作为不动产项目权益投资组合管理业务的起点,以深圳行政区为主要范围开展的与城市更新相关的“不动产项目权益投资组合管理业务”。“星源股份”的不动产项目权益投资组合管理业务的方向主要针对深圳行政区城市更新改造过程的不动产项目土地开发权益的投资管理,兼营深圳行政区以外的不动产项目策略投资权益的管理。 |
8. |
公司通过对"深圳车港"相关的在建工程资源的整合以及通过增加对新能源交通服务方向的倾斜投资计划,已经形成基础设施收费业务的新能源交通方向的新架构。公司设计以第2层两口岸步行连接通道和其他衍生服务的建筑空间,结合第6层屋顶面积拟建成光伏电站作为新投资方向,并计划引进相关的新增投资组合成为新能源集中共享式充电的商业服务网点,形成具备多个主流品牌电动充电设施即称为"超级能源广场"的共享式商业运营模式。公司计划除了"深圳车港",在北京、深圳、上海、长沙4个城市中再完成三家以上"超级能源广场"为主要业务模式的经营网点规划。 |
9. |
2016年6月14日晚间公告,第一大股东(香港)中投的关联方暨一致行动人博睿意碳源于2016年6月14日增持公司股份136.4 万股,占本司总股本的 0.13%。本次增持后,博睿意碳源持有公司股份288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香港)中投及关联一致行动人一共持有本司股份2.131亿股,占本司总股本的 20.13%。(香港)中投及关联一致行动人不排除进一步增持本司股份的可能。2016年6月6日晚间公告,博睿意碳源于2016年6月3日增持公司股份280万股(占总股本的0.26%)。 |
10. |
2016年8月25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近日中标海宁市黄湾卫生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 EPC模式项目,并与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合同》,本司于8月23日收到该合同正本。本合同签约价格:人民币44,990,625元。 |
11. |
2016年12月27日公告,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12月23日签订了基本额度授信合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4,700万元,该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
12. |
2017年1月20日公告,博睿意碳源于2017年1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司股份合计77.5805万股,占本司总股本的0.073%。本次增持后,博睿意碳源持有本司股份2,964.1528万股,占本司总股本的2.80%,博睿意碳源于2017年1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司股份合计60万股,占本司总股本的0.057%。本次增持后,博睿意碳源持有本司股份3,024.1528万股,占本司总股本的2.857%,故而(香港)中投及关联一致行动人一共持有本司股份21,448.1973万股,占本司总股本的20.262%。 |
13. |
2017年1月26日披露2016年度业绩预告,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亿元–1.3亿元,比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 |
14. |
2017年10月11日公告,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勘测院”)签订《印度尼西亚巴布亚省UTA河流域梯级水电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合作,由成都勘测院协助公司开展印度尼西亚新几内亚岛UTA河流域梯级水电站项目前期评估、(预)可行性研究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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