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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份,股东大会同意向不超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2.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85亿元,将用于核废料智能化处理设备及配套服务项目,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制造项目,大锻件制造流程优化及节能改造项目。核废料智能化处理设备及配套服务项目新增总投资6.54亿元,根据核废料处理设备及后续服务项目需要,在公司产业园内新建一栋联合厂房,试验楼及办公楼,其中联合厂房由结构件车间,机加工装配车间,外协配套件及成品库组成,达产后预计年新增营业收入4.18亿元,年净利润1.78亿元。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制造项目总投资5.17亿元,实现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的铸造生产,达产后预计年新增营业收入为6.99亿元,年净利润1.31亿元。大锻件制造流程优化及节能改造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15亿元,实施后预计年产生直接节能效益7331.25万元,新增利润总额为4770.85万元。三项目建设期均为18个月。(2015年7月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证监会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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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份,孙公司常州海杰冶金机械与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七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无人机研发制造、有人机及无人机系统应用等领域展开项目合作。重点合作项目包括:精细化农业植保无人直升机系统研发制造、核辐射环境监测及应急无人机系统、无人机产业化生产、通用航空运营服务。本协议将对公司在无人机系统等高端产品上的研发及产业化发挥重要作用。本协议有效期为5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2014年8月签订首台无人机产品订单。 |
3. |
2013年7月份,公司以2.9亿收购济南冶科所68.5%股权(100%股权评估值43378.85万,增值率为89.54%)。冶科所是中国专业硬质合金生产基地之一,主要从事硬质合金及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硬质合金顶锤一直是济南冶科所的拳头产品,济南冶科所按照2012年底的产量统计在国内排在第5位。预计济南冶科所未来两年(2014年、2015年)将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13亿、4.83亿,分别实现净利润4288万、4885万。 |
4. |
2013年4月份,公司获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该质量管理体系适用于电渣重熔锭,铸铁件,锻件的生产和服务;钢结构件的加工和服务。目前,公司已批量生产、供应部分武器装备相关军工产品。2012年9月份公司取得了军工二级保密资质。 |
5. |
2013年1月份,公司与绿环动力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出资4800万(占96%)与绿环动力在贵州省组建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是可燃气体发电机组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电站建设及运营。按投资4560万计算,每年建设6个2MW瓦斯气(煤层气)发电站,则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3352.2万,每年实现净利润1398.6万,收入净利率为41.70%,静态投资收益率为30.66%。通过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可以促进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利用现有产能开发生产出系列可燃气体发电设备并尽快投入市场。 |
6. |
2016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了与德国恩德能源公司(以下简称NORDEX或“恩德公司”)签署的主轴采购协议。协议标的及金额为,公司为恩德公司提供风力发电机主轴,总金额为11,549,950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565 万元,协议总数量395支风电主轴。德国恩德能源公司(NORDEX)是国际知名的风力发电机制造商,根据近三年的财务数据显示,公司与NORDEX发生的销售金额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有一定比例,本协议金额占公 |
7. |
司2015年营业收入的3.23%,占公司2015年度风电主轴销售收入的11.09%。 |
8. |
2016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了与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公司为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风力发电机主轴,总金额为人民币130,500,000元(壹亿叁仟零伍拾万元整),合同总数量600套(单套产品包含主轴1件,前后锁紧螺母各一件),其中100套为浮动数量,是否执行这100套,由买方根据2016年实际装机情况决定。根据近三年的财务数据显示,公司与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发生的销售金额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有一定比例,本合同金额占公司2015年 |
9. |
营业收入的5.57%,占公司2015年度风电主轴销售收入的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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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州东方机电成套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简称核动力院)签署的《含硼废液高效固化生产线工程样机合作研制合同》,双方就共同研制含硼废液高效固化生产线1:1样机达成协议。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是中国唯一集核反应堆工程研究、设计、试验、运行和小批量生产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科研基地。此次合作研制合同所涉及的含硼废液高效固化生产线是对原有进口设备的技术升级及国产化的实践,研发成功后,将是国产化首台套设备,将加快实现核电设备国产化的战略目标。 |
11. |
2016年6月15日,公司收到了与丹麦维斯塔斯公司(简称Vestas或维斯塔斯)签署的主轴采购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为维斯塔斯公司提供风力发电机主轴,总金额为人民币5,831.21万元,协议总数量622支风电主轴。本协议金额占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的2.49%,占公司2015年度风电主轴销售收入的8.55%。 |
12. |
2016年6月21日公告,公司于6月20日收到政府补贴收入921万元,自2016年1月1日至本次公告日,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14,415,160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1.95%。 |
13. |
2017年3月21日公告,公司收到了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37000558,有效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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