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5年7月,发审委审核通过公司定增定增不超过1.21亿股(原不超过6074.41万股),募资不超过8亿元用于建设蓝、绿光LED外延片及芯片产业化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由原先规划的59995.6万元增加到了134260万元,将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内实施,规划产能为各型号GaNLED蓝绿光芯片5239KK/月,628.68亿粒/年。项目首个达产销售收入为121404万元,经营期内平均税前利润为14510万元、净利润为12333万元、毛利润率为29.23%、净利润率为11.60%。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3.73%,投资回收期(包括建设期1.5年)为7.35年。股东王维勇此次认购金额为8000万元。 |
2. |
募资投入20047万元于“高亮度四元系LED外延片及芯片项目(扬州)”(截止至2015年3月末投资进度100.14%,1-3月产生效益112.12万元),项目建设期1年,预计达产后年税前净利润7491万元,投产第2年达产,投入16088万元于“高亮度四元系LED外延片及芯片项目(厦门)”(2014年6月拟终止,用于蓝,绿光LED外延片项目),以上两项目达产后将年新增189亿粒四元系红,黄光LED小芯片和5亿粒功率型四元系红光LED芯片产能。投入4072.4万元于“高效三结砷化镓太阳能电池外延片项目”,投入4840万元于“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 |
2015年3月,公司收到了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等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3年内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4. |
2014年7月份,公司与厦门火炬管委会就投资建设LED蓝绿光外延片,芯片和照明产业项目签订了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50亿元,新增规模为100台MOCVD,分两期投入。首期项目计划投资20亿元,用于购买50台MOCVD设备和建设生产线,厂房及配套设备,设施等,在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的工厂内进行扩产,不迟于2015年9月底前到位并投入生产。管委会同意按每台设备购置金额的48%给予设备补助,单台设备补助不超过500万元。二期项目拟投资30亿元,计划投资购买其余50台MOCVD设备及设备,在首期实施完成后启动,建设期为2年。 |
5. |
2013年3月份,公司超高亮度InGaAIP LED外延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致力于延长LED照明的寿命和稳定性,利用该技术的灯具寿命已可达10万小时,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LED照明有着普通照明设备无法比拟的优势,但也存在着“短板”寿命短、稳定性不高。目前,通过技术攻关,公司已成功使1000小时的光衰率小于等于10%。产品寿命在10万小时以上。 |
6. |
2016年5月18日公司公告称,原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王向武5月17日、18日先后通过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向和聚鑫盛一号、正德鑫盛一号合计转让5000万股公司股份,均价为6.6元每股,总价3.3亿元。上述两基金同受和君资本合伙人金张育控制,交易完成后合计持有乾照光电7.1%股份,其表示看好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意在获得投资收益,且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7. |
2016年7月1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厦门火炬管委会”)的第七笔补助款共计人民币 37,548,200.00 元。 |
8. |
2016年10月9日公告,根据厦门市商务局下发的文件《厦门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鼓励类货物进口贴息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商务〔2015〕187 号),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获得 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鼓励类进口产品贴息共计人民币11,542,304.00元,并于近日全部到账。 |
9. |
2016年11月2日公告,公司接到公司总经理蔡海防先生的通知,蔡海防先生于2016年11月1日至11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20000股,公司总经理蔡海防先生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
10. |
2016年12月27日公告,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和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11. |
2017年1月4日,公司公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 万元,单个员工必须认购1万元的整数倍份额,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并全额认购该集合计划的劣后级份额,该集合计划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该集合计划按照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12,000万份,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每份额金额1元。 |
12. |
2017年4月18日公告,基于公司战略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南昌洪城资本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南昌凯迅光电有限公司24.65%的股权,转让款共计8,000万元。 |
13. |
2017年7月11日公告,公司预计2017年上半年盈利9,750万元-10,25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617.48万元。 |
14. |
2017年7月17日公告,公司将在原LED外延芯片的生产基础上,继续扩大LED外延芯片的生产规模,拟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投资50亿元(分二期投入),建成可实现月产120万片(折2寸片)规模的蓝绿芯片生产基地;预计一期投资25亿元,建成可实现月产60 万片(折2寸片)规模的蓝绿芯片生产基地。基于公司蓝绿光业务扩产的实际需求,公司拟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以自有资金3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用于实施推进扩产项目。 |
15. |
2017年7月17日公告,公司拟投资设立产业基金,该基金总规模不高于人民币70,000万元,专注于投资半导体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微波器件、射频器件、激光器、LED新方向等。 |
16. |
2017年9月5日,公司公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6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0455.3311万股的2.27%。其中首次授予1280万股,占本计 |
17. |
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0455.3311万股的1.8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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